小煤礦的退出,帶來的是什麼呢?
直接的結果是承包制從此走向終結。
唐省從此再沒有煤礦承包制這麼一說了。
而導致的一個直接現象,便是“北省老闆大撤退”。
北省老闆承包煤礦,我們可以用一個詞語來概括,就叫“炒煤團”。
是的,北省商人的觸角伸的很廣很深,並不僅僅是大家經常看到的“炒房團”。
還有“炒煤團”、“炒油團”、“炒電團”……
什麼掙錢炒什麼。
“炒房團”都是後來的事兒了。
說北省老闆“炒煤團”有多厲害,下面的這組數據完全可以說明一切。
據說是在2005年的時候,北省老闆在唐省共計投資超過400億元,承包了大大小小400多座煤礦。
3萬噸、9萬噸、15萬噸、30萬噸的都有。
少到幾百萬,多到幾個億的單筆投資,也同樣都有。
這些小煤礦的產能總體加起來有多少呢?
超過了8000萬噸。
唐身境內60%的中小煤礦都被北省老闆承包掉了。
每年挖走了唐省將近五分之一的煤炭。
而唐省的煤炭總產量當時佔到全國的四分之一。
也就意味着,北省老闆每年挖走全國煤炭產量的二十分之一。
據說晉州市有個縣,全縣64座煤礦,北省老闆承包了59座,佔到了80%以上。
而北省老闆承包煤礦之後,又是怎麼幹的呢?
首先是漠視公共政策,唯利是圖。
先是形成買方壟斷,人家雖然沒有成立協會,可是私底下有商會啊。
煤炭價格大家統一步調,明面上說是共同抵禦煤炭市場風險,實際上是囤貨居奇,哄擡煤價。
和政府的政策與物價管理部門進行“軟抵抗”。
第二是冷眼安全,漠視生命。
爲了節約成本,對於安全投資是能節省就節省。
同時利用農民工的知識缺陷,以各種理由推卸繳納工傷醫療和勞動保險。
另外,北省老闆一般不僱傭本地人作爲井下職工,出了事兒太麻煩。
直接僱傭外籍農民工,出了事兒,給一筆錢封了口拉倒。
還有就是之前提到的,人家根本不幹礦長,礦長都是村委會的人兼任。
人家只幹經營副礦長,也就是管管花錢掙錢。
這樣一旦有安全事故,人家是沾不上邊兒的,花點錢讓煤礦早點復產。
甚至根本就讓直接瞞報,花錢把礦工家屬一打發完事兒。
然後就開始逼礦長。
逼到什麼份兒上,老華礦長就是例子。
這樣,北省老闆承包的煤礦極具不安全因素,再加上在利益驅動下的超產十分嚴重,所以這唐省煤炭事故的頻發,和北省老闆的幹法有很大的關係。
第三,掠奪開採,漠視生態。
承包的煤礦產能較小,但是超產的現象十分嚴重。
剛纔說了,那個中馬煤礦,自己的挖完了,還挖人家金盛集團的資源。
但是生態補償方面卻是一點兒不負責任。
不是說交什麼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嗎?那是金盛集團這種守規矩的合法企業才交。
人家直接賣的都是現金,根本都不給你上賬。
你汽車來了,交上一堆現金,人家當天晚上就拉走了。
錢拉哪裡去了都不知道,你能知道人家產了多少煤?賣了多少煤?
因爲生態補償機制的缺失,每年將近12億立方米的水資源遭到破壞,幾千平方公里的土地成了採空區。
這些都和北省老闆的幹法脫不了干係。
當然了,人家來的時候,懷揣的就是“一夜暴富”的夢想,乾的就是“玩一票就走”的買賣,還想什麼生態補償?
可別想了。
另外,資源浪費現象也很嚴重,“猴子吃香蕉,咬一口就扔”的現象十分普遍,哪裡資源好採哪裡,誰的資源好我採誰的。
你說着生態環境和資源利用率能好到哪裡去!
而唐省要恢復目前的生態,初步預計要花費2000Y以上的資金。
第四,擾亂ZZ生態,漠視權威。
比如一個村辦9萬噸的小煤礦,你得花個百十來萬先把村委會主任給“拿下”,然後讓村委會主任給你去做其他的工作。
有個北省老闆曾經說過,一年花個四五百萬的公關費用根本不多,但是自己得到的更多。
這樣,很多村級幹部都成了北省老闆的“合作者”。
也成爲了這種“承包制”能夠持續和火熱下去的因素之一。
其他的不再多說了,四個“漠視”足以能夠說明問題了。
至於什麼社會責任之類的,咱們就不要再談了。
跟上面四條比起來,社會責任在他們眼裡就顯得更加無足輕重了。
這次的資源整合過程之中,年產30萬噸以下的小煤礦要全部關閉退出,也就意味這北省老闆要徹底退出唐省煤炭市場的圈子了。
沒辦法,這種制度已經走向了沒落,不可否認先期曾經起到過一點帶動市場的作用,但是從根本上來說,這根本就不是煤炭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之路。
因爲走到現在,這個辦法已經違背了公共權力的讓渡論原則。
洛克曾經在《政府論》中提到,在人類進入政治社會之前存在着一種自然狀態,在這種狀態下,人們過着理想自由的生活。
但是由於缺乏權威的公共裁判者,當發生爭端或者成員受到傷害時,就出現了無法進行申訴和解決爭端的種種不便之處。
於是人們通過定力公共契約,讓渡出一部分基本權力,共同形成政府的公共權力。
這個論述意味着什麼呢?
意味着政府的政策和決策,只能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必須以全社會的公共目標爲基礎,以社會共享的公平公義爲標準。
公共政策,不應該成爲個別少數人,或者少數羣體謀取利益的工具和手段。
這個叫做“公共政策價值的非公共化”。
所以,目前來說,煤礦承包制已經違背了公共權力的讓渡論原則,違背了“公共政策價值”,他已經完成了自己的使命,應當徹底退出歷史舞臺了。
所以,當張小北看到這個《辦法》的時候,內心也是欣喜的。
雖然金盛集團並沒有在這次資源整合的過程中得到更多的資源。
但是首先保護了自己的資源,第二獲得了更加公平公義的競爭環境。
從這兩個方面來說,金盛獲得的,已經足夠豐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