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準勾脣,似嘲弄似無奈。走到陶樂身邊,他把她打橫抱起,扔在了她的牀上。
開了窗,是深夜的街市,零星的燈光,沒有半點生氣,一如他生活的地方。他望了望遠方,知道這裡是與南城隔了千山萬水的b市。
所有人都覺得他死了,所以,他是不是該死了?
他捂着傷口,被風一吹,咳嗽起來。
活到如今,他只有恨,不如一死。他已經摧毀了那些人的人生,夠了。會在b市被人追,不過一句虎落平陽被犬欺。他是不甘心,只是突然覺得殺夠了、活夠了。
死吧,就當他死在那一場爆炸裡。
周準站在窗口,任由傷口被夜風吹着。
陶樂睡到自然醒,抓過鬧鐘,還來得及,她就穿着拖鞋去衛生間洗漱。
拿着牙刷,對着有點舊的鏡面刷牙,她忽然眼睛眨啊眨:昨晚她喝酒回來,遇上了個美男!一切記憶回籠,她趕緊漱口,快速溼了毛巾擦臉,跌跌撞撞跑出去。
她不是睡在椅子上嗎?怎麼就躺牀上了?那美男呢?大半夜帶傷不辭而別?
沒走幾步,就在她的劣質地板上發現了男人的皮鞋。趕緊跑到牀一邊,他直直躺在地上,面色蒼白,脣色發紫。她又看了眼一直開着的窗,簡直哎呀!
她這裡條件不好,終年溼潮,他估計是傷口感染了。她半蹲下去,手背碰他的額頭,燙得她縮回。
分分鐘不敢耽誤,她趕緊拖着他起來:“醒醒,你醒醒!”可惜,沒用。他腦袋耷拉在她肩頭,沉重如巨石,如果不是體力不錯,怕早摔倒了。
把他拖着一步步艱鉅地走,她折騰出了門。
一出門就撞上隔壁的王大媽:“喲,小樂,這是你男朋友啊?”
她累得喘不過氣,又解釋不清美男的存在,只好:“嗯。”
王大媽搖着蒲扇,笑得眼角皺眉能夾死蚊子:“我說小樂,你找了男朋友也要懂得剋制啊,昨晚你那叫聲。哎喲喂,嚇得你大媽我從牀上坐起來,愣是沒睡好。你知道,我們這房子,隔音效果不太好……”
哪裡是不太好,是非常差!曾經她隔壁來過一對小情侶,她耳朵天天遭殃,好在他們忍受不住艱苦條件搬走了。
“呵呵呵,王大媽,我先走了。”她拖着美男,費力加快步子。又是解釋不清的事,她只得承受“晚上縱慾過度”的新名聲。這地方,破舊人多,壞事傳千里,且版本越到後來越誇張。明兒有人攔住她問:“唉,小樂,你喜歡s、m?”她都不會驚訝。
眼下重要的,還是待他去看病。她來到昨晚的老醫生哪裡,想起,醫藥箱忘了。不過救人要緊。
“醫生,醫生,你快救救我朋友!”
老醫生推了推老花鏡,不疾不徐:“敢情你的朋友,是的男的?”
“不管這些亂七八糟的,”她跟老醫生一起纏着周準往裡走,“醫生,救人要緊!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你可千萬別讓他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