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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黨支部工作常用文書_116 入黨志願書的撰寫規範

第九章 黨支部工作常用文書_116 入黨志願書的撰寫規範

116 入黨志願書的撰寫規範

入黨志願書應由本人填寫,字跡要工整、清楚、要用鋼筆或毛筆填寫。填寫前,黨組織應將入黨志願書各個欄目的填寫要求向發展對象交待清楚。發展對象在填寫時,要嚴肅認真,對黨忠誠老實。

入黨志願書的填寫要求:

(1)本人填寫。由本人填寫“基本情況”“入黨志願”“獎勵或處分”“家庭主要成員”“主要社會關係”“對黨還有哪些需要說明的問題”等欄。

(2)入黨介紹人填寫。在“入黨介紹人的意見”欄,由介紹人分別填寫對被介紹人思想覺悟、政治品質、工作表現等方面的看法,並明確表明對其入黨的態度。

(3)黨支部填寫。在“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申請人爲預備黨員的決議”欄,由黨支部填寫兩個方面內容:一是說明申請入黨人的基本情況和支部大會對他的基本評價;二是記載支部大會表決的情況,支部黨員人數、到會黨員人數和其中有表決權的人數。表決時同意、不同意和棄權的人數,以及表決結果。最後要寫上黨支部名稱、通過決議的時間,由黨支部書記簽名蓋章。

(4)負責談話的組織填寫。在“上級黨組織指派專人進行談話情況和對申請人入黨的意見”欄,由負責談話的組織員填寫。負責談話的組織員應將談話的主要內容、主要看法,以及是否同意發展其入黨的意見認真填寫在志願書上,並簽名蓋章。

(5)總支部和黨委填寫。在“總支部審查(審批)意見”和“黨委審批意見”欄,有審批權的總支部和黨委應寫明審查、審批意見,寫明批准或未批准的理由,寫清黨委會表決的情況。如批准其爲預備黨員,則應註明預備期的起止時間;如批准其爲正式黨員,應註明從哪年哪月哪日轉爲正式黨員。

入黨志願書填寫圖示

範文格式

入黨志願書(填寫示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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