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黨支部請示的撰寫規範
黨支部請示是黨支部請示上級黨組織指示工作、解釋問題或批准某種要求時所使用的一種文體。
下列情況需要使用“請示”:第一,黨支部在工作中遇到無法解決的困難,需要上級黨組織給予指示、幫助。第二,對上級黨組織的指示、規定等有理解不清的地方,需要上級給予解答說明。第三,在採取某些措施時需要上級黨組織審覈批准。
黨支部請示的寫作要求:
(1)標題。要寫明所要請示的主要問題和文種,使上級黨組織一看就明白請示的事項。
(2)主送黨組織。請示的主送上級黨組織只能寫一個,如需報送其他上級黨組織,應用“抄送”的形式。
(3)正文。
①正文的第一部分,要寫明請示的原由或目的,這是批覆的根據,要寫得理由充分,有說服力。
②正文的第二部分,要寫明請示的具體事項和要求,寫清到底請示什麼,具體、明確、一目瞭然。
③正文的第三部分,也是結束語,要另起一段,一般用“以上請示妥否,請批覆”“當否,請指示”“請予審批”或“請批准”等。
(4)落款。要寫明請示黨支部的名稱和請示的時間,如果標題中已有請示單位的名稱,只註明時間即可。
(5)注意事項。請示要一文一事,主送單位只能一個上級單位,請示要簡明具體,不要寫入報告事項。
黨支部請示撰寫要領圖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