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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第二章 商父的誕生 (3)

第一部·第二章 商父的誕生 (3)

自東周之後,隨着周天子權威的旁落,地方的政治和經濟勢力坐大,各國爲了強盛紛紛實施了變革,形成百家爭鳴的局面。其中,管仲在齊國、李悝在魏國、范蠡在越國,都進行了影響深遠的經濟變革。

此外,各諸侯國之間頻繁會盟,一方面是有新的霸主誕生,達成又一輪的恐怖平衡,另一方面則是出於經濟貿易的考慮,日漸形成了貿易共同體的模式。在這一過程中,各國加快道路建設,嘗試統一計量標準、關稅比率等等,這一切都爲商業流通提供了條件。

其三,中國古代的城市化模式,也爲商業的繁榮提供了客觀條件。

中西方在城市化的進程中走了兩條全然不同的道路。古代歐洲在羅馬帝國時,曾發展出一批爲數衆多、規模可觀的城市,據稱羅馬全盛時有大小城市600多座。可是日爾曼人入侵後,歐洲城市迅速衰落,居民大量逃亡到農村,整個歐洲被切分爲成千上萬的領主莊園,一直到中世紀之後,由自由民組成的工商業城市才重新復甦。

而中國的城市發展與歐洲大不相同。它經歷了一個漫長的興盛期,然後又轉入一個同樣漫長的衰敗期,而其轉折時間正發生在歐洲重新開始城市化的中世紀,這甚至可以被認爲是中西方商業文明的一個分水嶺。

中國的城市興毀基本上都是政治的結果。自古以來,中國建城就是以政治軍事爲主要功能,城池是侯國的都城,是獨立的地方政治中心。史料顯示,西周建立之後,分封了一千多個諸侯國。這是一個非常驚人的數字,即便一個諸侯國只有一座城池,也起碼要有上千座大大小小的城鎮。近世多位學者曾經考據春秋戰國時的城市數目,民國的考古學家李濟找出了585個周代城邑,被認爲是最可能近似的數字。

另據張鴻雁、楊寬等人的研究,到了春秋末期、戰國初期,一些城市的規模已經非常之大,在當時的世界上無出其右。據考證,面積在6平方公里之上的城市起碼就有十五座,其中,燕下都的面積達32平方公里,靈壽和臨淄分別爲18和16平方公里。臨淄有人口7萬戶,按平均每戶五人計算,是一個擁有35萬人口的超大型城市,與同一時期的西方世界相比,中國的城市規模顯然要大幾倍,在希臘城邦臻於極盛的伯里克利(約公元前495—公元前429)執政時期,雅典城的人口爲十五萬人。根據學者的計算,春秋末期的人口總數爲3200萬人,而城市居民人數就多達509萬人,城市人口比重爲15.9%。據此可以得出一個讓人驚奇的結論:早在戰國時期,中國已然有相當高的城市化。據趙岡的計算,戰國時期的城市人口比重遠高於晚清1820年時的6.9%。

如此高比例的人口聚居於城市之中,必然需要高超的制度安排和治理技巧,同時,它對糧食的商品化以及工商貿易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從周代開始,政府就已經有意識地以城市爲中心,將工商業生產納入到行政管理系統之中,相關的制度有兩個,一是坊市制度,二是市籍制度。

所謂坊市制度,就是由政府規定市場貿易的地點和時間,這一制度從周代一直實行到宋代,前後超過兩千年。市籍則是對市場內的商賈進行註冊登記,實行執照制。

古代文獻中,對市場貿易最早的記載出現在《易經·繫辭下》,曰:“日中爲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它對交易時間——中午——進行了規定。另據《史記·三皇本紀》記載,“日中爲市”的制度是由遠古的炎帝設定的。

在《周禮·地官》中——它被認定爲周王朝的文件彙編——對集市的地點進行了規劃,“凡國野之道,十里有廬,廬有飲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館,候館有積。”也就是說,國境之內,每隔十里、三十里和五十里就分別有“廬”、“宿”和“市”三種不同規置的集聚場所,“市”就是商品交易的地方,“積”則是供商販存貨的倉庫,方圓五十里設立一個集市,顯然考慮了人口流動的半徑和交易成本。

而這些“市”都被規劃在城市的中心區,四周有牆,三面設門,市內預設一排排的攤位,政府派出官員進行管理,周代設“司市”一職,就是負責管理市場的官員。趙岡在《中國經濟制度史論》中對此進行了詳盡的考據,他寫道:春秋戰國時,每個城邑的中心都由官方設立一個市場區,由專人負責管理,商品交易全要在市場內進行。也就是說商業區與住宅區要嚴格劃分。爲了配合城內規劃,居民的居址也是按職業分配的,據《管子·大匡篇》的記載,當官的家靠近王宮,平民及農民的家靠近城門,從事工商業的則靠近集市。

早期規劃的“市”佔地一井——所以日後有“市井”一詞,即每邊長約三百步,較大的城可以設立多個集市。市內預先劃定商販的攤位,稱爲“肆”。市場管理者把同一類商品的販賣者集中於同一行列,不同行列的攤位販賣不同貨品。行就變成了商品分類,同業排在同一行列,故稱“同行”。

所有在市場內擺攤交易的商販,都必須取得政府頒發的營業執照,這就是“市籍”。這些有“市籍”的人,可以稱得上是企業史上第一代真正意義上的職業商人。他們在市門經過官署所派門監檢驗證件之後,得以進入市場販售,政府則徵收營業稅,稱“市租”,這成爲政府的重要稅源之一。齊國的都城臨淄是先秦最繁榮的大城市,《史記》便記載說“齊臨淄十萬戶,市租千金。”可見收入之豐。一直到唐代,朝廷仍然不時頒佈法令,嚴禁在官市之外另設集市。

這種有計劃的市場規劃,對商業的繁榮以及商人階層的催生,顯然起到了促進的作用。如果沒有巨大的統一市場,以及高度城市化的特徵,范蠡、猗頓這些商人要獲得鉅富,是不可想象的。

同時,我們也看到,自先秦以來,中國的治國者就非常善於運用“看得見的手”,來干預宏觀及微觀經濟。中國經濟的政府管制特徵,自古猶然,其差別僅僅在於運用巧妙不同而已。

到戰國中期,在西北偏遠的秦國出現了一位極端仇視商人和自由經濟的鐵腕強人,他把的力量發揮到了極致,並終而奠定了一個鐵血帝國的基石。

【企業史人物】治生之祖

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中說,“天下人言及經商謀生之道,都會以白圭爲祖師爺”——“蓋天下言治生祖白圭”。白圭(公元前370年-公元前300年)是戰國時人,比范蠡晚生約兩百年,與孟子、商鞅同時代。

白圭當過魏國的相,爲官期間,他與前來遊歷的孟子有過一次政策辯論,他主張輕稅政策,提出“二十稅一”,孟子則認爲應該“什稅一”,這段辯論被記錄在《孟子·告子下》中。白圭後來周遊列國,不再爲官。他對生產好象不感興趣,津津樂道的是如何在商品流通中賺取利潤,如果說管仲和范蠡都偏重於商業政策的運用,那麼,白圭則專重於爲商之道。

白圭最出名的經商格言是,“人棄我取,人取我與”,糧食收割的時候收進穀物,出售絲、漆,蠶繭成熟的時候,則收進帛、絮,出售糧食,如此運作,就能獲得最大的利潤。當機會降臨的時候,要象猛虎下山一樣的果斷出手——“趨時若猛獸摯鳥之發”。這些觀點,與范蠡提出的“夏則資皮,冬則資絺”的“待乏”理論有異曲同工之妙。

與范蠡一樣,白圭也非常重視對經濟週期的掌握,主張經商必須“樂觀時變”,即經常注意農業生產變化動向和市場行情,及時掌握時機謀取厚利。他將天文與糧食豐歉聯繫起來考察,提出:太歲在卯位時,五穀豐收;轉年年景會不好。太歲在午宮時,會發生旱災;轉年年景會很好。太歲在酉位時,五穀豐收;轉年年景會變壞。太歲在子位時,天下會大旱;轉年年景會很好,有雨水。太歲復至卯位時,囤積的貨物大致比常年要增加一倍。

與注重享樂的管仲和范蠡不同,白圭主張商人要勤儉節約,在飲食和服飾上都不應該奢侈,最好能夠與僕人同苦樂,“能薄飲食,忍嗜慾,節衣服,與用事僮僕共苦樂。”

在白圭的經濟思想中,最閃光的地方是,他把經商與治國並列而論,視之爲一個正當而高尚的職業,他說:“我從事商業活動,如同伊尹、呂尚爲國謀劃,如同孫吳用兵使計,如同商鞅以法律來治理國家。”。在這樣的認知前提下,他提出了商人的“素質模型”。

“智”——商人必須善於分析形勢,及時採取正確的經營策略的智慧;

“勇”——商人必須行動果敢,勇於決策;

“仁”——商人必須用優質商品和服務對待顧客和供應商,對有恩惠的人要捨得施與;

“強”——商人必須能有所守,具有堅強的意志和毅力。

白圭用“智、勇、仁、強”來要求商人,與當時知識界的兩大主流――儒家和法家有天壤之別,同時代的商鞅把商人視爲“國害”,孟子則貶稱爲“賤丈夫”,在《孟子·公孫丑下》中,孟子說那些做生意的人“必求壟斷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春秋利,人皆以爲賤。”後世的治國者大多秉持法、儒思想,對商人予以竭力的貶低和妖魔化。事實上,一直到兩千年後的十六世紀,中國的若干知識分子及商人代表才又重新提出了“士賈無異途”、“以義制利”的觀念。

也正因爲白圭的這些思想,使得他被認爲是繼范蠡之後最懂經商之道的人。一直到1940年代末,很多商鋪仍專設一龕,供奉白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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