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低頭輕輕用手指撥了下嬰兒的小臉而她自己則露出了一種完全的、初爲人母的慈愛眼神。
嬰兒哭了似乎是從母新身體裡出來後第一次感覺到了飢飾物病牀旁邊的幾個護士都捂着嘴出了吃吃的笑聲聶陽楞了下帶着尷尬的笑容退出了房間而林熙敏則掀開了衣領上的扣子把孩子摟到了懷裡她身後的林奶奶和韓凌都露出了激動的淚光。
……
……
十天後的又一個清晨林熙抱着孩子在聶陽的陪伴下走出了醫院褪去病服的身體依然還是那麼纖細苗條但因爲久未活動的緣故她並沒有選擇坐車而是要求聶陽陪着她在街頭散步。
“恭喜財……恭喜財……”
年輕夫婦剛走出醫院大門就看見一個頭到胸的男乞丐跪在門口一條腿不知道什麼原因瘸成了很怪異的角度手裡還拿着一個油膩膩的破紙盒裡面散落着點點錢幣。
林熙敏楞了下不光是眼前的乞丐讓她覺得很可憐而且對方那有一口在沿海城市明顯不對的口音讓她有點驚奇因爲這種口音是家鄉netbsp;“老公給他點吧很可憐的。”
林熙敏將孩子暫時遞到了聶陽的懷裡然後伸手從聶陽的兜裡取出錢包看都沒看就捏出了幾張鈔票輕輕丟在了那乞丐的盒子裡聶陽笑笑並沒有一絲反對。
“謝謝!謝謝!恭喜財!恭喜財!”彷彿看見了什麼驚人的東西乞丐在狂喜中幾乎把頭磕到了地上。
年輕夫婦走遠了乞丐慢慢擡起了頭望着林熙敏那慢步遠去的背影突然想起了什麼這一刻乞丐熱淚盈眶泣不成聲了。
……
……
“老公取個什麼名字說好出院取的。……”
“親愛的你說……”
“你知道我文化不高的。”
“呵呵文化不高能把我這個高文化的給抓住?”
“你……是不是想我用刀扔你!?”
“……”
“不說話了?那好回家帶孩子!做飯!你全包了!”
“……”
和煦的春風再次吹過了城市斑讕的光圈透過清晨的薄霧打在了林熙敏紅潤的臉上她懷裡的孩子也同她母親一樣沐浴在這溫融的自然恩賜中享受着無比的快樂。
……
(全文完……謹以此文獻給所有好心人好人有好報。)
----【官方版劇場:與夜共舞(一)】----
春末夏初,也不記得是什麼具體日子。
今天是見老大的日子,聽說老大很年輕,還是今年才接手的。
“李哥……”我幾步追上了前面的矮子,儘量讓自己的微笑更加柔和些,“來,抽根菸!”
“叫我石頭吧,會裡兄弟就不見外了。”面前矮胖的青年比我所見過的老實人還憨厚點——起碼外觀上我認爲他更適合做小飯館裡的師傅。
我,無名小卒,或者說,只是某些人眼裡吃飽了沒事幹的所謂新新人類。
爲了讓自己那突奇想的小說能有個更直觀的生活體驗,我“毅然”選擇加入隔壁街區的那夥人,也去瀟灑一次,看看這“打、砸、偷、搶”的日子到底有多刺激。
爲此,我不惜把自己好好打扮了下。
先,就是把我那副眼鏡給扔了,換了隱型的,不過這段時間某知名品牌“隱型眼鏡清洗液”鬧出的風波讓自己戴着有點不塌實。
然後,鍛鍊了幾天的眼神和表情。聽說大凡出來混的人,腦子可以笨點,但表面氣勢可必須夠,用專業術語來講,就是要學會“用眼睛殺人”,很明顯,自己以前眼鏡帶多了,目光聚焦效果太差,估計註定只有當小弟的份,真是情何以堪啊。
說實在話,我還真擔心今天的事兒。因爲我的直屬上司李小兵要帶我去見老大了,好象……好象叫什麼林熙明。
某些題材的電視電影也看了不少,估計這個林老大也該是個厲害的人物,這夥人一說起他們的老大就個個肅然起敬。
“楞什麼,走這邊!”石頭拍了下我的腰。
我覺得腿肚子有點哆嗦,總覺得自己是羊入虎口了。
其實挺後悔當初這個打算的,我寫什麼不好,偏偏打算寫混混!?其實我該寫種馬文的,這樣的話,估計爲寫作尋找素材的生活體驗就會更豐富些……
……
……
會面的地方是另一個平民會成員的家,很舊,一走進去就一股子陳年老襪子的酵味,傢俱髒得都可以刮下一層泥,角落裡的拖鞋有一支沒一雙的。
看樣子陽氣很盛啊,是個不錯的地方!這個環境已經讓我醞釀出了點混混的味道了。
“老大,伯倫希爾來了,這小子還行,挺講義氣的!”
石頭在爲我貼金了。所謂的講義氣,不過是這幾天爲套近乎,半夜的吃喝消費都是我掏的錢。
爲了打入敵人內部,這點犧牲我是懂的——捨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抽菸嗎?”
對面躺在牀上的少年只是瞥了我一眼,就繼續去看電視。
他就是老大!?面前的林熙明和我想中差了十萬八千里。
年紀,最多十七八歲。寬鬆的牛仔服,小號運動鞋,瓜子臉,大眼睛,外加小鼻子小嘴的,一頭略微零散的頭比我的長多了,幾乎快要到肩。好象現在都流行男的留長了,聽說叫什麼“中性氣質”。
聲音,很輕,很柔,也很細,就好象青春期育前的大男孩。該死,又不知不覺地去想以前學的專業了。
好漂亮的老大!我腦子裡莫名其妙出現這樣一句評語。罪過,幸虧沒說出來,不然會被打死的。我看到了房間裡還坐着其他幾個平民會的成員。
我現林熙明手裡玩着一把小匕。我就弄不明白這鋒利的小刀怎麼就如此靈活地在他幾根細指間撥來弄去的。要換做我,我願意那是支筆。
“老大,您叫我伯倫就行了……老大抽我的!”
我趕緊回過了神,掏出了這幾日讓這羣小混混都爭搶的高檔香菸。很貴的,六十多塊一包,平時我都只抽十塊的。
“伯倫希爾……伯倫……”林熙明停住了手上的動作,握着小刀,好象在想事情。
我的乖老大,難道你也聽說過這個名字的由來。我很想聲明一下,我只是喜歡這個名字而已,真的……
“聽起來很有文化啊!”林熙明終於沒有做什麼實質性的評價,不過就這一句,我都快化了。
真孃的感動啊,原來我也是文化人!以前我都把自己當流氓的,所以立志寫篇混混文章來自我陶冶挖掘下這方面的潛質。
不過想想也不對,好象社會上也有個說法——最卑鄙無恥讀書人。希望林熙明不是衝這一句來“表揚”我的假名。
“滿十六了嗎?”林熙明例行公事一樣問着,我遞上的香菸他似乎很滿意。
“回老大,我弟弟今年二十六了……”我笑得特別真誠,因爲我相信老大絕對也是個聰明人。
我也不知道爲什麼突然會如此放鬆,我直覺判斷林熙明並不會對我的戲謔回答生氣,因爲他給我的感覺很陰柔,深不見底,但並非讓我害怕。
而且,我的年紀應該比他大十歲,他不會如此小氣計較我這個“老人家”吧?
“爲什麼出來混?”果然,林熙明沒有任何不悅,只是悠然吐着菸圈。
我突然現自己很喜歡看一個人吸菸,有種自己都陶醉神往的感覺。爲什麼,我也說不上來,反正我父母最反感我吸菸,更別說評價我吸菸的摸樣了。
“自由。”
半秒的時間裡,我琢磨了好多單詞,最後還是激昂地選擇了一個比較瀟灑的詞彙字。聽說混江湖的都把這個描繪得特別浪漫豪氣。
反正我再怎麼大膽,也不會給他說我想掙點稿費或是體驗生活……
林熙明看着我了,那如黑色清泉的眼睛靜靜地盯着我。我覺得自己臉上的肉在跳,但絕不是在笑。
“以後你就跟石頭了……”林熙明笑了。
他笑得真好看。我也笑了。
其實我想跟你混的。這句話我忍了,因爲石頭在拉我的袖子。
……
……
“老大年紀不大,但已經在道上闖了很多年了。”
我和石頭蹲在樓梯間裡抽菸。我想我現在應該是接受他的入會洗腦階段了。
“是啊是啊,老大英明神武,英姿颯爽,所謂英雄出少年……我伯倫從今以後一定跟石頭哥和老大學習!”
不經意間,我習慣性的調侃就出來了。我知道我用錯了詞,不過身邊的矮胖子也未必能全懂,他只是在笑。
“我警告你,老大不喜歡其他人接近他的私人生活,除了他專門請大家吃飯。”石頭的表情很嚴肅,“還有,你剛纔用什麼眼神看老大的?”
“崇拜!”想都沒想,我就丟了這句。
“你真會說話,剛纔老大出門前偷偷給我說你是有文化的人,我還不信……”石頭又伸出了兩根手指,“你那煙再給我一根。”
罵我!絕對的罵我!我想反駁,但我沒勇氣,我憑直覺相信假如我把心裡想的說出來的話,林熙明聽到估計不會說什麼,但這矮胖子絕對會打我。
“石頭哥,就最後幾根了……”我苦着臉,希望他能理解我現在的痛苦。
“真是的,以後我還要教你手藝呢!”石頭二話不說,搶了我最後的那半包血汗。
手藝?哦,其實小時候我偷父母擱在牀頭衣櫃頂上的糖盒也挺有經驗的……
……
……
接下來的幾天,我算是瞭解了平民會的許多“規矩”,在拍胸膛誓遵守的同時,我也覺得奇怪,因爲林熙明所制定的規矩和我想象的小混混生活行爲相差太多了。
不過有一點我倒是一點不意外,就是必須孝敬自家的老人。
至於不準強*奸女人的規矩,我更沒話說了,拿槍逼着我我都不會做的。這年頭,像我這樣俊的有爲青年,走夜路要真碰上個單身漂亮女人,還說不準誰強*奸誰呢……
----【官方版劇場:與夜共舞(二)】----
面前的人那才叫個多啊,兩撥漢子就在黃昏的街角打成了一片,殺豬似的慘叫和吆喝簡直比菜市場還熱鬧。對手是隔壁街的一夥地痞,性質等同於我現在的團隊。打羣架,這是我加入平民會後進行的第一次有意義的集體活動。
有刀的抽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