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是重傷,這位是腦部震盪,這位是.....這位老頭....”甜美的聲音從房間內響徹良久,米科已經醒來了,但是還是裝着一副昏死狀態,布京的身體已經開始冒着煙,格里穆進入瀕死狀態,而費金斯.....
費金斯的傷是最重的,但是他的狀況也是最奇怪的。「」
他身上開始冒煙,而且煙味中還夾雜着一絲絲金屬融化的味道,但是最爲奇怪的是,那煙不一會兒消失不見了,身上的小洞也慢慢癒合,而且牀單和鋼管都有硫酸腐化的樣子。
“惡魔果實能力者?身上的傷奇蹟般的消失了,這絕非常人身上所能發生的。”女子看到這一狀況,一咬牙就確定了費金斯是惡魔果實能力者。
“啊!”
費金斯伸了一個懶腰,舒展舒展骨骼,微微睜開雙眼,“你是.....男的還是女的?”
“我叫妮科爾,我是一個護士兼主治醫生,你的傷奇蹟般的恢復了,你是....”還沒等妮科爾說完,費金斯就跑到布京身旁,“妮卡爾,快救救他吧,求你了,快救救他。「」”
眼前的女子正是妮科爾,而身邊的男子也是正是霍普格。
“我知道了,人命關天的事情,我是不會不管的。”妮科爾立馬回過身來,慌忙的走到布京身旁,手對準了布京的額頭,手心頓生一道白光,射入了布京的腦袋裡面。
她緩緩閉上眼睛,彷彿在感受布京身上的病。
“是熱身病嗎?”
“啊,的確是熱身病,是我們這裡的‘特產’。”
“好了,你把....”妮科爾睜開眼睛,扭過頭準備讓費金斯取東西,但是.....
費金斯已經不見了。
————
“這深處這麼黑,伸手不見五指的地方,我怎麼找那聲音的來源。「」”霍普格走上了二樓,二樓比一樓更加黑,更加陰森,但是一切在霍普格眼力,都是明亮的。
甚至可以說,在他的眼裡,沒有黑暗這兩個詞,關於懼怕的詞他從來不知道,他只知道,一切在他眼裡,都是浮誇。
“踏踏踏踏!!”
一樓和二樓的中間突然傳來一陣急促的跑步聲,霍普格立馬提高警惕,藏到一個角落裡面。
雖然很黑,藏了也沒有用。
“呼呼呼呼!”
腳步聲停止了,傳來的又是一陣大口大口的喘息聲,“喂!這裡有人嗎?”
“咣咣咣!”
猛然間,樓道里面燈亮了,但是,這燈有點不吉祥,因爲燈的顏色是綠顏色的,綠顏色的燈比黑顏色更加陰森恐怖。「」
原來剛纔霍普格在躲藏時,不小心觸碰到了一個按鈕,是開燈的按鈕,所以纔會出現綠顏色的燈。
“開燈了?這裡有燈?”這是霍普格見到燈發亮以後,立馬緊繃神經,雙眉不由緊皺,犀利的眼神在四周掃蕩,然後頭從牆上露出一點,看了看樓道中的男子。
“喂,都低有沒有人哪?有人就出來吧,我沒有惡意,你不.....”還沒等費金斯說完,霍普格就從角落走了出來,雙手插兜的走到費金斯眼前,“你是那個受傷的男子?”
“嗯,你是?”費金斯很疑惑爲什麼他知道自己受了傷,而且這個人看起來是高深莫測的樣子。
“你之前應該見過了吧,妮科爾。”霍普格又想起了之前和自己一起的那個女子,他解救了費金斯等人,所以他之前的警惕性也消失了。
“啊,我的確已經見過那位小姐了,那請問你是?”
“我乃霍普格,一個流浪的劍士,那位女子和我是搭檔,人稱‘妙手回春’的妮科爾。「」”
“哦,我叫費金斯,哈哈,既然是同道中人,我是你救得?”
“啊,我和她當時正好漂泊到南海的盧斯戈盧島,遇到你一個人和那麼一羣人打鬥,而在遠處躺着兩三個人,我們於是走了上去,那三個人一個人渾身泛紅,而一個人已經昏死了過去,還有一個老伯伯,也是昏了過去,我於是就叫妮科爾先爲他們治療。”
“然後,你就被一個人用槍對準了頭,我見情況不妙,於是幹掉了那個傢伙,而那個魚人則是想要致你於死命,所以我就出手再一次幫助了你,而你則是昏死了過去,然後就到了這裡,大門口上面赫然寫着‘埃米蘭特瓦爾格’,我也不敢猶豫,畢竟這是事關人命的事情,所以就進來了,然後就到了這種地步。「」”
“‘黑醫院’.....”
“黑醫院?”
“沒錯,這裡的確是黑醫院,埃米蘭特瓦爾格是我們盧斯戈盧有名的地方,沒人敢來這裡治病,你們剛一進來是不是聞到一股腐臭味兒?”
“恩,剛一進來的時候,感覺全身立馬變得涼涼的,而且腐臭味兒很刺鼻,周圍見不到一絲陽光。”
“看來是沒錯的,太斯跑了,黑老應該很憤怒的吧。”
“黑老?”
————閣樓。
“老闆,又出現一個傢伙。”男子雙目盯着監控說道。
“嗯?那個傢伙是....費拉坷博爾的兒子?”黑老一眼就認出了費金斯的身份,想當初,自己也是沒少受費拉坷博爾的苦。
“那...老闆,我們還要動手嗎?”
“不,還是先等等吧,我想先聯繫太斯那個傢伙,讓他把整座城堡包圍,然後來個裡外夾擊,這樣也不錯哦,哈哈哈哈。”
站在一旁的男子低下了頭,看起來他很無奈這個老頭。
————
“黑老是一個懸賞犯,賞金3000萬的傢伙,曾今和太斯計劃一併吞掉整個盧斯戈盧島,太斯在明,而黑老在暗,每次要是出了什麼事情,他們都會來這裡集合,現在太斯下落不明,我想黑老得知後會很憤怒吧。”
“原來如此,啊,沒事,既然是遲早要打照面的,還不如趁此機會直接剷除這幫惡人。”
“可是....”
“闖蕩江湖數年,我身上的傷便是證據,遇賊打賊,遇佛殺佛,如果一昧的躲避,那麼,任何大事都不會成功,相反的,知難而進得人,必將會成大氣候,這就是我數年總結出來的,我是一個喜好打鬥,喜好冒險的人,常年漂泊在外,我只希望找到歷史正文,看穿政府的邪惡,這也就是我一生的所求。”
“.....”費金斯默想一陣。我從來沒有想過知難而進,更沒有想過自己會成大氣候,從前我只知道,只有一直勝利纔是強者,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會成氣候,現在,我心中的夢想.....
“海賊王,哥爾帝羅傑開啓了大航海時代,世界亂成一鍋粥,有很多人想過要當海賊王,但是都因爲新世界的重重險惡而破滅了夢想,如今,白鬍子成爲了海上之王,這才平息了海上的大亂。”
“海賊王,我何曾不想成爲海賊王,一直有這個念頭,但是,敢想不敢做,我....”
“小子,記住,不要空口說大話,一個人活着有什麼意義?”霍普格突然提高了聲音,他問着費金斯,但看到費金斯一臉的愁楚,他又繼續說道:
“爲了金錢嗎?不是,爲了榮譽嗎?也不是,更不是爲了名聲,而是爲了你心中的那個目標,爲了你心中的夢想!人的夢想是不會結束的,只有夢想成真了,你的人生也就有了意義。”
“小鬼,我今天讓你記住一句話,你要永遠銘記在心。”
“一個人有實力沒實力不重要,但是如果這個人沒有了夢想,那這個人肯定是懦夫,現在,你大聲喊出來你的夢想,讓全世界人名聽聽,讓全世界人名看看!你是一個有夢想!有抱負的人!”
費金斯突然想開了,霍普格一番話讓他獲益匪淺,他含着哭腔大聲喊道:
“海賊王!我當定了!!”
這幾個字一出口,整個走廊裡面迴響的都是這幾個字,霍普格高興的笑了,他沒有看錯人,他覺得,費金斯這樣的人,只要堅持不懈,始終爲一個目標奮鬥的話,那麼他就是一個成功的人,他的人生也就有了色彩。
“哈哈哈,我的話沒有白說,你是個明白人,我相信你,你一定會輝煌一生的,爲了你心中的那個海賊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