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立法的基本原則
不知道是不是被小昭當頭棒喝地一頓洗禮,還是三炮之後精蟲退去,我現在感到五官靈敏、思維清晰,簡直有些靈魂出竅直欲憑虛御風而去。
於是我給小昭蓋上了一層衾被,自己則披上一件短跑走出了側室。
“主公。”侍立在外的樑聰朝我走了過來。
“你什麼時候過來的?”我跳下了石階,隨口問道。
“呃……就在剛剛、剛剛。”他微微一怔,而後才連忙答道。
“呵呵,”我瞥了他一眼,笑道,“怎麼?你有些心事?”
“沒、沒有。”他慌忙搖頭,但臉上的神色卻更是顯露無疑。
“我現在心情不錯,你要是說了……說不定我就替你解決了。”我在院子裡擴了擴胸部,又扭了扭微微有些麻木的腰部。
“是,那小人就直說了。”他遲疑了片刻,緩緩說道,“同爲歸順主公,曹操、孫堅、黃祖三人都有了很高的封賞,但家父卻似乎沒有得到同等的對待,小人有時想來……心裡總是有些不痛快。”
“哈哈哈……”我轉過身來,一掌按在了他的背後,“原來是這樣……老實告訴我,這是不是你家老爹的意思?”梁山雖然沒有因“從龍之功”獲封侯爵,但他之前在河東與李典、徐晃等攻取上黨,已經憑藉戰功封了關內侯,他若是再計較這麼一個爵位,未免有些太小肚雞腸了。
“沒有沒有!”他連忙搖頭否認,“王上三日前纔剛剛在朝會上對他們做了封賞,家父即使想授意小人,也根本沒有時間啊!”
我一想也是如此,於是拍了拍他的肩膀:“雖然你家老爹已經封侯了,但你既然當面表示不滿,我也不能厚此薄彼……這樣吧,給你老爹加三百戶食邑,算作對之前的追補。”
“小人多謝王上!”樑聰急忙躬身道謝,卻又追問了一句,“王上,這是你特許小人說的……你可不能因此而看低了我……”
我原本還真的想看低他,但被他這麼誠懇直接地說了出來,我只能忍不住笑了出來:“爲自己爭取應有的利益,原本也沒有什麼錯,我豈會和你計較。”
“我本來……是準備挨一頓罵的……”他喃喃地說了一句。
“別得了便宜還賣乖。”我稍稍用力給了他一拳。
他咧着嘴抱頭鼠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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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滿足了身邊人的要求之後,我決定檢閱一下政務院各部門的日常工作。
首先來到了王烈掌管的大法院,如同其名,這裡氣氛森嚴,頗有肅穆之感。
但我剛剛跨進大門,就聽到了一陣喧譁。
“這……什麼聲音?”我蹙眉問道。
侍立在側的法院幹部大氣不敢喘,只回答道:“大概是諸位大人在討論法條……”
“哦?”既然是在討論工作,我的臉色頓時好了許多。
隨着工作人員的指引,我朝喧譁的來源處走去。
聲音逐漸清晰,我聽到了王烈與曹操在熱烈地辯論——不過……學識過於有限的我完全沒聽懂他們兩個在說什麼。
於是我乾脆推開了廳門:“諸位在談論什麼談論得如此熱烈?”
廳中坐了大約十餘人,見我不請自入都是一怔,而後紛紛起身行禮:“拜見王上!”
王烈拱手道:“這似乎是王上第一次來法院吧?”
我笑着點頭:“事實上,在官制改革後,我似乎一直沒有時間在各部院走走看看。你們這是在討論什麼?”
“呵,”王烈邀請我在上位就坐,“臣等正在討論修訂律法的事宜,因衆說紛紜,遲遲未能統一意見報送中樞。”
“哦?”我來了興致,“說來我聽聽如何?”
在我極其有限的歷史知識中,中華歷代王朝很少有特別重視法制建設的,法律對於統治者來說,大概只是政治鬥爭的附屬品——因爲君主的喜好和一句聖言遠比法律上的白紙黑字更有分量得多,所以我雖然設立了大法院,並且特意將其推至衆部院之首,但對於這個部門能否如我所想發揮作用,我在內心深處實在很是懷疑。
曹操並手一禮,道:“臣等剛剛在討論的……是刑法的量刑尺度問題。臣以爲當前天下未定,爲政者當嚴肅法紀以規束官吏百姓,法度應有殺一儆百立威震懾之效;而王院長則認爲亂世初定,百姓受暴政及戰亂之苦久矣,應以仁政佈施天下,刑法不應過重過苛,這是主要的分歧,彥方先生,在下沒有說錯吧?”
王烈點了點頭。
“這是本次討論的簡要記錄,請王上過目。”荀彧將一疊文書擺在了我的案几上。
我低頭翻閱了幾條,笑着向曹操問道:“孟德,你剛纔是不是說反了?”
“王上……何意?”曹操訝然。
“你說你主張嚴肅法紀威懾百姓,彥方先生則主張寬鬆刑法,但我看了這幾條,卻恰恰相反啊!”我看了一眼紙上的條目,“比如這條……官吏貪污罪,彥方先生主張貪污過十萬或十金即可棄市(死刑之一),你卻主張罰金一倍,坐監三年即可,難道不是相反嗎?”
曹操笑了笑,解釋道:“操曾在舊漢朝廷,對官吏貪污受賄之事,早已見怪不怪,因而才認爲坐監三年已經感覺夠重了……”
“對官吏的約束……我同意彥方先生的意見,可以從重。”我朝王烈點頭,“對百姓的治理,可以適當從輕。”這實際上基本就否定了曹操的主張。
但曹操也沒有表現出失望的感情,或許他心裡早有準備。
我又翻閱了幾條,道:“這幾條涉及家庭婚姻之律……應該再修一修。”
我所說的幾條,都是在家庭中男女之間、長輩與小輩之間的關係問題——我當然知道在傳統的社會中,清官難斷家務事,官府很少直接干涉單個家庭裡的關係。而且,在強勢的家族中,家法族規可以完全無視國法,事實上,直到滿清滅亡民國敗落,甚至新一代天朝成立很久之後,有些家族依然存在與國法相悖的私法。
王烈的意見不出所料地和傳統觀念十分相近:“恕老臣直言,一家一族之法,往往未必與國法相合,大族家長,地方長吏未必能管,即使臣等修正律法,也很難得到執行。”
我笑了笑:“我當然知道,不過若是在律法中都不做出明確規定,那地方官即使能夠執行,卻連標準都沒有了。而且……對於這些律法,對婦人的處罰不要太過嚴苛,比如這條……婦人不德,丈夫毆打教訓之,只要不用兵器,即使打傷婦人就不算犯罪;還有這條……當爹的當爺爺的教訓晚輩,如果不小心打死晚輩,只要不用兇器,就可以掏錢免罪,這都算什麼鬼法律?而且……什麼算兵器?擀麪杖和炒菜的鍋子算不算?這可是能打死人的。再比如像我這種人,連手指都不用擡就能殺人,難道就可以不管嗎?”(引自張家山出土漢簡)
“王上怎能以自身作例子……”王烈忙拱手道,“臣等考慮不周,故而遲遲未能定稿。”
“這些大多都是在兩漢律法的基礎上修改而來,”曹操也道,“臣等之前基本都沒有參與過修法之事,本無太多經驗,很多時候只能通過討論而集思廣益,望王上體諒。”
“修法之事,本就不是一蹴而就一勞永逸之事,是我略有急躁了。”我想了想,朝他們簡單道了個歉,“我雖然設了法院,但其實很少具體給諸位建議,今天就簡單講幾條吧。”
“臣等恭聽王上訓示。”以王烈爲首,廳中諸人都作洗耳恭聽狀。
我一邊思考詞語,一邊緩緩說道:“修訂法律,是國家的大事,尤其在我的新朝,國法應當是一國之本,上至君王大臣,下至男女百姓,都可管束,且一旦修成,便不應因施政者喜惡而隨意更改,如此,國家纔有威有信,政令也不至於反覆。”
王烈和曹操一臉認真地聆聽,荀彧和其他官職較低者則運筆如飛地做着記載——這場景爲什麼和前世單位開大會如此相似?
“不管是修訂哪一種法律,首先要明確立法的目的和基本尺度,比如剛纔所講,約束官吏不妨嚴厲些,對百姓則不妨略微寬鬆;”我說道,“第二,法律中不要夾雜太多的聖人言論和倫理道德,法律,需要的是清楚明白的、可以具體操作的東西,比如剛纔說的那條,什麼叫兇器?這種無法明確的詞語要儘量少的出現在條文裡,否則會給地方官在判案中帶來困難。”
“其三,是我個人的意見,可能與你們平生所學大相徑庭,”我微微翹起嘴角,“在法律中,是否犯罪與受害人的身份不應該有任何關係。當爺爺的殺了孫子,當丈夫的殺了妻子,就是觸犯了律法,和當孫子的弒殺爺爺,做小妾的殺了老爺,所承擔的罪責應該沒有差別。”
王烈的嘴脣不住翕動,看樣子受到了不小的衝擊。
事實上……不止王烈一人,連曹操和荀彧都是一副難以接受的表情。
曹操和荀彧都是新近加入的人物,但作爲輔佐我開創新朝的老臣,王烈依然無法理解我的政治主張和變革觀點。
我看着他灰白的鬚髮,微微在心中嘆了口氣:畢竟……他只是王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