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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章 惡人老邊

二十章 惡人老邊

總之學校裡大家傳的意思就是,我其實隱藏了自己老爸是黑幫大哥中的大哥這個信息,扮豬吃老虎,輕鬆教訓了武陽,嚇破了他的膽,成爲一中有史以來第一個高一就混成學校大哥的人。

別說,在學校,一夜之間還真的有不太熟的人熱情地給我敬菸,嘿嘿,感覺挺爽的嘛。

再後來,既然沒有了鬱南的騷擾,我和張莉也沒有必要再假裝情侶關係,也就沒有再一起回過家,不過我們在學校也還是經常會在一起玩,包括我的弱雞同桌史佳,在看到張莉從教室前面走來的時候,都會主動說:“要換座位嗎嫂子?”

奇怪的是張莉好像還挺享用‘嫂子’這個稱號的。

好吃不如餃子,好玩不過嫂子。幹嘛這麼喜歡當嫂子,表示費解。

其實在學校裡混過的人都知道,在學校混,真的很沒意思,就像是那幾天的我,雖然人人都以和我成爲朋友爲榮,都經常談論我的厲害,可是又能怎麼樣呢?一點實際的意義都沒有。

那天喝酒的時候,我看到大家現在好像都找到了自己的目標,而我的目標不能再這樣模糊了,我一定要給我自己設定好目標,我的目標就是考上重點大學,然後再考研究生,然後當官或者當大老闆,光宗耀祖,就這麼定了!

還沒有認真學習幾天,武陽又派高二的學生來教室找我了。

不過這次來找我的那個高二的同學,不再像上次一樣站在班門口大呼我的名字。這次來的時候看上去一點都不弔,下課之後,只見他嘿嘿地站在班門口笑着,對我們班的某個同學說:“學弟,請問一下,公孫小強同學,在教室嗎?能不能請您幫我叫一下?謝謝了哈。”

反而我們班的那位同學站在門口對我大吼一聲:“強哥,有人找,趕緊的!”(他這樣做是故意顯得和我說話很隨意,以表示和我關係很好。當然,我們班的同學嘛,無所謂。)

跟着那個高二的人走出教室,他帶我來到上次毆打我的那個廁所,路上還給我敬了一支菸,在走廊不方便點燃,我就握在手心裡帶進了廁所。

來到廁所,我吃驚地看到,張小虎竟然在裡面,武陽站在他身邊抽着煙,兩人隨意的聊天。

看到我走了進來,武陽有些尷尬,可還是很主動的和我說話:“強哥,不是我找你,是虎哥找你,說有急事。”

張小虎找我幹嘛?

只見張小虎穿着當時很流行的純黑色夾克衫,褲子是帶破洞的牛仔褲。白色布鞋。潮男啊。

(當時的服裝店裡沒有賣破洞牛仔褲的,牛仔褲的破洞必須我們自己磨,用玻璃尖磨是效果最好的,用刀子的話鋒利,磨不出毛邊的效果。先用粉筆畫好位置,比如膝蓋處或者大腿處,再用玻璃一條一條地磨,就會出現那種又破又帶毛邊的效果,最後還必須用訂書釘在破口的兩端狠狠釘死,否則穿着穿着,你就會發現破口越來越大,最後褲子就完全不能穿了。穿的時候腿都有可能伸出去。而且用訂書釘還可以頂出來金屬質感,十分流行。)

看着張小虎,我驚訝地問道:“你進來的?”

“我當然是翻牆進來的啦,難道從正門?”張小虎抽了一口煙,斜眼看了看周圍,小聲對我說:“小強,事情緊急,我只有來你們學校找你了,你現在就得跟我走!”

“爲什麼?”

“因爲老邊要打你。”

“哪個老邊?”

“臥槽,站前區有幾個老邊?就是那個紅軍哥都不敢輕易和他翻臉的老邊!”張小虎面色凝重,不像是在開玩笑。

前文提到,老邊和劉大偉最近走的很近。在很早以前,紅軍哥剛混起來的時候,老邊和劉大偉就已經很出名了。那時候還有輩分更高一些的王老五和韓三。被稱爲站前五虎。在紅軍哥最後一個崛起之後,這五個人就被看作是火車站混混界的五座大山。

王老五幹黃色事業,紅軍哥小偷小摸,韓三經商順便敲詐,老邊和劉大偉兩個人什麼都不幹,但就是不缺吃不缺喝,一句話,混的吊。

現在韓三死在了紅軍手裡,而王老五也機緣巧合被紅軍的手下石頭哥打死。(很多人說紅軍和石頭早就認識,兩個人密謀殺害了王老五,最後石頭頂了包。當然,這個版本可信度不高。可信度最高的版本,我相信是另一個,那就是,紅軍和石頭壓根就和王老五的死沒關係,可能石頭哥是真的揍了王老五,但是王老五一個月之後無緣無故的死了,很大可能正是手下索勝乾的,爲什麼,因爲王老五死了之後,收益最大的就是索勝,接替了他的地位繼續經營黃色事業。而王老五在當時只是當了替罪羊。)

要說現在站前區比較有實力的,首當其衝就是紅軍哥,緊接着就要說索勝,接替了王老五這麼多年,索勝也是默默地積攢了實力。然後纔是劉大偉,最後是老邊。

老邊的實力排在最後,但是確實最危險的人物,接下來就詳細介紹一下劉大偉和老邊。

劉大偉和老邊年齡差不多大,在那個年代,有三十八九歲,比紅軍哥大一兩歲。

先說劉大偉,劉大偉據說從小在少林寺呆過,俗家武僧弟子,後來機緣巧合,不辭勞頓,坐着火車來到A市投奔親戚。劉大偉的性格類似魏寶祥,但卻比魏寶祥要聰明許多,正義許多。當時劉大偉來到火車站周邊,也是幹苦力,蹬三輪,因爲那時候貨運場來了貨,都需要有車伕給送到各個單位。

劉大偉就幹這個。

當劉大偉被附近混混欺負了的時候,從小習武多年的他自然是血氣方剛,經常和混混對打。當然,這裡不是電影,劉大偉雖然在少林寺學過功夫,但就算他是十八銅人,十幾個混混圍毆他他也得怪怪捱打。但是畢竟是練家子,就算被一二十個混混圍毆,他也總能先放倒那麼兩三個。

後來劉大偉逐漸形成了一句自己的口頭禪:“誰先過來誰先死!”

久而久之,劉大偉的名聲也被江湖傳聞傳了出去,當混混們面對劉大偉的時候,劉大偉一旦說了這句話,就真的沒有人敢上了。經常會出現十幾個人面對劉大偉一個人,雙方罵來罵去,脣槍舌戰,就是誰都不動手,罵累了,罵到最後也懶得再罵,變成了辯論會。

“這件事是你不對,你還有理了?……”

“你說什麼!明明是你先……”

“照你這麼說,你纔是……”

“你不對……”

“你的錯……”

…………

劉大偉並不張狂,所以當他有了名聲之後,就輕易沒有人再來欺負他,後來他被當時還在江湖的張宏哥收成了小弟,當時張宏哥就有承包了一家國營食堂,當時國營食堂剛剛可以承包,張宏哥承包的是A市第一家。(在這之前,全市的飯店都是國企,服務員廚子全是公務員。)

劉大偉就這樣跟了張宏哥,開始東征西戰,閒暇之餘噹噹廚子。

再後來,張宏大哥因爲某件大事退隱江湖,劉大偉也不再混,娶妻生子,在緊挨火車站的大戲臺街開了家飯館至今。

按說劉大偉不該被列如混混頭子的行列。可是張宏哥退出江湖之後,劉大偉沒有退出,脾氣暴躁的他經常幫助別人抱打不平,自然很多被他幫助過的人都自願投入他門下。

很多時候大哥就是這樣,你越是幫別人鏟事兒,別人越是願意出門說一句:“我是跟XXX的!”越是說這句話的人多,你的影響力就越大,鏟事兒就更容易,良性循環,最關鍵的是一個突破點。

可是劉大偉畢竟沒什麼野心,只維持着一個飯店,混混們總是好吃懶做的,劉大偉根本養不起多少小弟。所以他身邊最多也就跟着七八個人,這些人全都在飯店當廚子或者服務員。

前些年,據說有一次劉大偉的媳婦和孩子被北區的一個大混混給欺負了,劉大偉暴跳如雷,當晚就帶人把那個大混混的家給砸了,第二天還不罷休,帶着人滿大街找那個大混混,接着打,只要和大混混有關的人全都嚇得躲了起來。最後的結局一死一殘一進去。劉大偉的一個小弟一刀捅在了對方其中一個小弟的胸口,沒中要害,但也是重傷,受傷小弟的表哥爲了報仇失手打死了劉大偉的小弟,也進了監獄。而北區的大混混最後爲了息事寧人,竟然主動說和,賠償了劉大偉很多錢,才作罷。

只此一役,本來快要淡出大家視線的劉大偉又成了雄霸一方的老大。

其實大家不難想到,按說劉大偉只是個愛打架的飯店老闆,帶着一幫愛打架的廚子服務員,應該打不過北區的那個大混混的。道理很簡單,光腳不怕穿鞋的。劉大偉撐死了飯店不幹了,今後天天和你死磕,而對方呢,家大業大,只要面子上說的過去,也不會太較真。對方的人死了,自己的人一個重傷一個進去,也就不再說什麼了。

要說光腳不怕穿鞋的,老邊那纔是巔峰的赤腳大仙,因爲他的身份一直就是個越。獄的通。緝犯。

張小虎所說要打我的那個老邊,二十歲左右的時候就因爲80年代初全。國嚴。打被拉去了北大荒勞改農場。

根據江湖傳聞,好像是老邊(那個時候應該叫小邊)因爲調戲婦女罪被抓的。但是知情者又說,什麼調戲婦女,就因爲當時老邊手賤,下班的時候看見一個小媳婦穿着個碎花的大長裙,特別好看,就想問問她是在哪裡買的,準備開了工資給老媽也買一條。結果生性調皮的老邊走上前去問道:“美妞兒(那時候興這樣叫),裙子挺好看呀,能不能讓我仔細看看,我回頭給我老孃也……”說着老邊竟然準備上去掀人家的裙子。

其實他只是想看看裙子的材料,那時候買裙子都不是買現成的,你得先去扯布,然後送到裁縫店做,做好了才能拿回家。所以老邊就一時傻X,一把就抓住人家裙子,正想說,回頭給老孃也做一個的時候,話沒說出口,小媳婦一把就撓了過來,老邊臉上就多了幾條血淋淋的痕跡。

老邊一下子就怒了,在廠裡整天欺負別人的他,今天竟然被一個小娘們給打了,就一巴掌打在小媳婦臉上,小媳婦那個哭啊,鬧啊,把附近保衛室的人都叫了出來。

調戲婦女,那個時候可是重罪,老邊就這樣,當天被收押在局子,沒幾天就送去了北大荒。那時候,從嚴從重從快嘛,鄧親口說的:“可抓可不抓的,要抓!可殺可不殺的,要殺!”

送去北大荒的第二年,老邊的娘就去世了,臨走之前都沒有再見到自己的兒子,對兒子最後的回憶,都僅僅是那天匆匆喝了幾口稀飯去上班的背影。

老邊父親死的早,一手被老邊媽媽帶大,自從老邊在北大荒得知老媽死了之後,就性情大變,無數次嘗試自殺,或者殺掉看不慣的人,可是因爲當時吃不飽穿不暖,面黃肌瘦的老邊一次都沒有成功過,用頭撞牆自殺也只是撞暈了過去而已。

老邊開始報復似的揮霍自己的人生。在北大荒的時候,和別人比“籤兒”,下了很多人的手指頭,自己也少了兩根手指和半隻耳朵。

所謂”籤兒“就是抽籤的意思,比籤兒,是當時那個年代混混們決鬥的一種方式,那個時候的人還沒有現在這麼聰明醒目,那個時候,誰狠誰就是大哥,誰敢放血誰就是爺。不需要打架,混混之間如果互相看不慣,那行,來比籤兒吧,就是兩個人,一大把竹籤,或者草根,全都有長有短,讓一個輩分高一些的中間人攥着,一人抽一根,比長短。

抽到短的那個人,就把事先說好的身體上的哪個零件給弄下來,送給對方。如果不服氣,再來一局。

有的時候,連輸好幾次的人,卻往往更受人尊敬。這叫有籤兒,有種的意思。

當然,如果你不敢和人家比籤兒,人家罵你打你你就別嘰歪,如果比籤兒輸了你不敢動手,自然有人來幫你動手。到那個時候,你不但少了零件,還丟了面子,一輩子當狗就行了。

老邊最愛和別人玩這種遊戲,誰輸了,誰出去幹活(拿鐵鍬挖土)的時候用鐵鍬自己剷下自己的手指,或者耳朵(當然,鐵鍬削耳朵這種事技術難度太高,老邊嘗試了一次,只削掉了自己半個耳朵)而且讓人害怕的是有一次老邊輸了,懶得等明天干活兒的時候,當場用牙要掉了自己半截手指,還說,現在就咬掉半個能頂一個不?要是不能頂我就把剩下的也咬下來。

當然,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是不可否認的是,這種事情在他們那一輩的混混裡確實很流行。所以我經常說,我們上一輩的混混,拼的是膽識和兇狠。我們這一輩的混混,拼的是果敢和技巧。我們下一輩的混混,拼的就只是家境了,那還能叫混混?這就是爲什麼我把書名叫做最後一代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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