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現場,存在一個身穿高跟鞋的男人,對方將女人控制,隨即在大腿處挖了個血窟窿,最後進行強姦.
這可能嗎?
人的變態程度,下限能超乎普通人的想象!
“變態!?”
“異裝癖?”
錢華皺起眉來。
林嵐市是個人流量很大的市區,他作爲唯一的一個大隊長,自然是見識過許多人才的。
異裝癖,字如其名,這是喜歡穿異性裝扮的心理癖好。
通常指代一些身穿裙子,絲襪,女性內衣的男人。
當然,也有女人穿男人的異裝癖,但這會被普通人稱爲中型穿搭,所以往往被指代男性。
“穿着高跟鞋?”
“那會不會還有一些其餘的裝扮?比如裙子?由此或許還可以對身體進行些許猜測。”
“鞋碼正常,碼數三十六碼,身高大概在一米六左右,體重一百斤之間,身材嬌小.”
一個腳印能看出的東西極多,如大概的體態。
假設,你要對一個獨棟別墅下手,但卻不確定能否應付別墅的主人,那完全可以觀察對方是否在花園中留下了腳印。
怎麼利用腳印推理數據?
首先,百分之九十的人的身體,是具備一定比例生長的。
舉個例子。
你低頭,看着自己的腳,是不是覺得挺正常,挺小的?
但實則,九成人的腳足足和小臂一般長!
可以試着比劃一下。
其次,再以人的腳與身體的比例這一線索爲基礎來進行推理。
(鞋碼+10)÷2=腳的釐米。
高跟鞋鞋碼爲36碼,也就是23釐米的腳。
人體與腳掌的比例,大概爲腳掌x6.5/7,也就是說,兇手的身高大概在一米五五左右,即一米六以內。
再通過腳印的深淺,完全能判斷出身體的重量,從而知道體態。
如此,便得到了屋主人的身體大概信息,你完全可以挑着腳印下手!
“也就是說,兇手,是一個身高一米五五左右,體重一百一十斤左右的男性?”
錢華看着面前的腳印,眉頭皺起。
“並且,他喜歡穿高跟鞋?”
一個身形嬌小,穿着高跟鞋的男人
衆人聞言,腦子裡不免浮現出場景,頓時感到惡寒,打了個寒顫。
“不。”
恍惚間,李建業搖了搖頭,他皺眉沉思片刻,稍微翻了一下地上屍體的大腿。
屍體正面大腿的血窟窿頓時裸露在眼前。
“不是一個人,是兩人至少兩人,這是一起團伙作案!”
“屍體傷痕在正面,這代表兇手也是在正面下手,但正面想要脅迫一個身穿運動鞋的女人.同時還要強姦對方,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可以觀察一番。
大多數被正面強姦的,往往都是被按在地面,同時被人毆打,且還是多人按住纔可以。
原因是正面不好脅迫,對方反抗能力很強。
“案發現場雖然是廁所,很混亂,但卻沒看到地面有按壓的痕跡,也就是說,如果真的只有一個兇手.”
“那兇手的姿態,大概是這樣。”
說着,李建業示意錢華過來。
他和錢華面對面,一隻手握住對方,另一隻手拿着假設是兇器的手機,兩人只有一隻手相連,彷彿牽手走路。
“伱掙扎一下。”李建業道。
錢華點頭。
他稍微一用力,李建業便無法維持住身體,兩個人一起踉蹌,同時錢華還可以左右移動,同時用雙腿進行踢踹等動作。
“在這種一隻手脅迫,兇手還穿着高跟鞋的情況下。”
“同時,還要一隻手握着兇器,在大腿上掏出血窟窿,同時脫下褲子,進行強姦”
李建業鬆開手,他盯着周圍沒有打鬥的痕跡。
“能做到嗎?”
能嗎?
做不到,就算是姓泰的來了也做不到。
嗯,說的不是泰森,是人間體的泰羅。
受力點在這擺着呢,這種狀況即便是個傻子也能反抗起來!
更別提,兇手在目前的描繪中,還只是個一米五五左右,身穿高跟鞋,體重一百一十斤的人了。
男女身體的那點差異,早就被信息沖刷下去,變得微不足道。
“所以.“
“極有可能,現場存在一位,甚至是多位兇手!“
李建業腦子裡的思路較爲清晰。
一條路走不通,那沒必要找很牽強的理由爲他彌補,不如試試另一條路!
“也就是說,一位兇手進行控制,另一位,也就是拿刀強姦的人進行強姦。”
言罷,錢華等人的臉上露出錯愕的神情。
“等下,現場還有沒有其餘的腳印?”
徐嚯搖頭,“沒有,檢測到的可疑腳印只有一個,第二個則是死者。”
這話落下,周圍人更疑惑了。
如果,按照這條思路往下推理的話.
“也就是說,這是一起團伙作案的兇殺。”
王虎思索片刻,做出總結,但也提出自己的疑問。
“但如果,是團伙作案”
“那高跟鞋的主人,到底是男人,還是女人?”
先不提爲什麼現場不存在第二人的腳印。
單單是第一個疑似兇手的高跟鞋腳印,就足以讓他們滿腦子問號了。
如果存在多人,那從高跟鞋來看,它的主人很有可能是一個女人。
現場屍體大腿處的血窟窿裡的白色液體,也能證明還有個男人。
這樣來看,那就是
“一個女人,幫着一個男人,強姦另一個女人?”錢華眉頭皺起,“這什麼鬼?”
“誰知道呢。”
李建業也搖了搖頭。
之前說了,天平上的理由要壓倒代價,纔會進行一場犯罪。
而代入到這起案件中。
一個女人,得有什麼理由,纔會幫着另一個男人強姦一個女人?
她能得到好處?
得不到好處,甚至連強姦案最基礎的爽感都沒有。
對方是女同?
可能吧,但現場的環境,並沒出現女人強姦女人的畫面。
那對方爲什麼,會冒着殺頭的風險,去幫一個男人強姦女人?
理由呢?
理由在哪!?
“和韓詩與王金元的關係一樣?”
王虎提出一個新猜測。
“對方是被脅迫的?”
“不對,如果是被脅迫那兇手直接和脅迫的女人做那啥不就行了?還不用開洞。”
“是因爲膩了?還是因爲太醜?”
“但如果是這樣,好像也達不成韓詩那個處境。”
韓詩是因爲長得漂亮,所以纔會被人盯上帶走。
如果假設團伙中,被脅迫的女人長得漂亮,他還能與之打撲克,那還會對周圍人下手?會,但概率很小。
如果很醜,那一開始就不會被兇手以性的角度脅迫。
是其他角度?比如什麼威脅?
概率更小了。
你掌握了一個人挪用公司一百萬的信息,你可以威脅他讓他給你十萬甚至是五十萬。
但,你能威脅對方去抗一千萬的黑鍋嗎?
不能。
也就是說,威脅的領域中,威脅對方所做的事情不能大於威脅對方理由的本身。
從果倒推因,對方協助兇手姦殺,這是殺頭的大罪!
有什麼理由,能壓的住殺頭?
要知道,就連法律,最重裁決也只是死刑!
“所以,問題又繞回來了。”
“如果不是脅迫,不是威脅,不是女同性戀者,那對方便是.”
看着周圍的人,徐嚯緩緩開口道:
“是自願的。”
李建業的面色微微一動。
比威脅還離譜的角度!
威脅,至少還是被脅迫的,有個理由。
但自願完全就是沒有推理理由了!
“爲什麼自願?”
“她和兇手有關係?”
李建業眉頭皺起。
自願,也就是說對方願意幫兇手殺人。
還是無理由的幫忙!
這是爲什麼?
兩者間的關係很不一般,是家人?還是情侶?
如果是情侶.
女友幫着男友去強姦他人嗎?
現實存在這類案子,但卻沒聽說過這種變態的。
尤其是.
“死者死後,身體的手指部分遭到了兇器的多次砍擊,被剁的很驚悚。“
徐嚯又將目光挪向死者朝陽的雙手。
對方的雙手很好看。
當然,指的是未出事前!
雙手白嫩,纖細,宛若無骨,給人的感官便是,用手握住會感到握在一塊滑嫩的豆腐上。
白裡透粉,皮膚細膩。
毫無疑問,這是一雙網絡上常說的玉手。
看得出,死者本身也對自己的手很滿意,從皮膚來看,平日裡沒少保養。
不過,在24號晚遇害,兇手將其勒死,之後用刀子在雙手上剁了許多次。
“血肉模糊,骨頭清晰可見。”
徐嚯手握對方生前的照片,左右對比,咂舌說道。
這是仇殺嗎?
有點像。
仇殺,拋除激情殺人外,最明顯的特徵就是折磨人。
比如,將一個人碎屍萬段,又比如爆炸案中的宋思等人,將那些工廠老闆的家屬撕成了東一塊西一塊的模樣。
眼下的畫面看樣子挺像,但
“仇殺,不會僅限於身體的某個部位。”
“它可以說是將身體其餘部分造成傷害後,着重對這一個部位二次傷害。”
徐嚯伸出手,碰了碰屍體血肉模糊的雙手。
手感較硬。
“但絕非,只針對這一個。”
爆炸案的現場。
現世耶穌的四個死者。
這兩起案子,全是身體遍體鱗傷,不存在什麼只針對某個部分存在仇恨。
“所以.”
“兇手爲什麼又只針對雙手?“
一個問題從口中說出,在衆人心頭響起。
“對方對死者,目前來說不存在仇恨,而是泄慾,拋除掉變態和女人就是很典型的先奸後殺的姦殺案!。”
“但雙手,這雙漂亮的手.”
“又爲什麼,被砸了個稀巴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