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是個什麼東西,在沈世林三十多年的人生裡,並沒有太大的概念。
他有錢,有勢,有權,想要什麼樣的女人,揮揮手就可以招過來,看上哪個女人,都不用追,那人就倒貼着湊上來了。
廉價的叫人心煩。
他曾經一度以爲,所謂愛情,不過是電影或者小說裡無聊的人杜撰出來的,而那些臉紅心跳,火光四射,天雷勾動地火之類的,只是爲了滿足某種需求憑空產生的東西。就像他公司裡的產品,迎合市場需求而已。
女人得到的太容易,一般不會讓人太珍惜。對沈世林來說尤爲如此,打了三十多年的光棍,或者說,女人如衣服天天換的日子過了三十多年,對他來說,心理上已經形成了一種慣性。
年輕時候的他,喜歡一頭?發白裙飄飄打扮的很嫩的女人,即使知道那不過是她們的手段,每每也能叫他心動不已。當然,他所謂的心動,不過是抱到牀上剝光她們。
後來喜歡不做作什麼都會的熟女。能坐上來自己動的那種。不過這樣的女人多了也是乏味,當有一天他發現那些女人對他而言,連一個發泄工具都做不了的時候,他的情緒開始有些扭曲。
乏泛可沉的女人,千篇一律的性生活,讓他更加傾向於另一種方式,折磨那些女人,看着她們痛苦的哭喊,粗暴的打罵似乎更加能發泄一種不爲人知的情緒。
反正不過是用錢買來的東西而已,想怎麼用是他的事,只要讓自己用的痛快,對他而言沒什麼不能做的。
這種事做多了,難免有時候需要善後,秦蔡每次替他善後完都會批評,“沈大爺,你遲早會得到報應的!”
他不以爲然。
因果報應這種東西,他從來不信。他想要的一切都是自己獲得,得到的理所應當,憑什麼要給別人報應?
不過這些話他當然不會說出來,不過就是轉個念頭,一笑置之。
但是沒想到的是,他的報應真的來了。而且那麼突然。
彼時他正在跟當時還不錯的汪仲商量去法國開拓市場的事,國內他待夠了,尤其是江城,即便是帝都,對他來說也是乏泛可沉,尤其是沈氏那一堆亂七八糟的事,他更是連管都不想管,可是爸媽把沈氏交到他手上,他又不能真的坐視不理。
真的很?煩。尤其是還有個親哥哥,夜以繼日的盯着,想要找個空子把他手裡的權柄搶過來。
那天兩個人吃完飯,因爲離公司不遠,也就沒有開車,正好當做溜溜彎下食。自從畢業以後,他好久沒有這樣愜意過了。
初春午後的陽光很舒服,暖暖的卻並不灼人,偶爾一陣風吹過來,更加愜意非常。沈世林和汪仲沿着路邊,一邊走一邊繼續談工作。
路過一個公園的時候,正好看到一個女孩,抱着一隻白色的貓咪,正蹲在地上,女孩長了一張精緻無比的臉,臉上卻脂粉未施,穿着一身剪裁合體的白色連衣裙,白色球鞋,長髮飄飄,是很久以前他喜歡的樣子。
尤其是臉上的表情,單純,嚮往,充滿着希望。
沈世林已經記不清自己有多久沒有感受過這樣的心動了,女孩的笑容像是利箭一樣,兇猛而快速的刺進他有些乾涸的心臟,他皺了皺眉,回過頭來正看到汪仲也在盯着那個女孩出神。
這件事很快就被放在了腦後。對沈世林這種人來說,類似於心動這樣的情緒,並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他有過不少次心動,每次都是錢甩出去人抱回來,只要確定沒有病一夜之後也就相安無事了。不過那個女孩看起來是好人家的女孩,而好人家的女孩他不碰,這是他一向的選擇。
本以爲也就是這樣一場連開始都沒有的相遇,如同大海里的一個漩渦,很快就消失無蹤影了,可是他沒想到,居然還會有第二次碰面的機會。
而且,這次的碰面,有些不堪。
那是一個廣告商的場子,沈氏跟那邊有合作正在做,本來是秦蔡替他去的,可是臨時秦蔡闌尾炎,他就只好自己去了。好在平時這樣的局他也沒少參加,臨時推了一個女人的邀約,開着車就去了。
ktv包廂裡,這總那總的過來敬酒,你一言我一語的說的很虛假,不知道爲什麼,平常這種信手拈來的場合,他那天竟然格外的厭倦,只是禮貌性的對每個上前來敬酒的人隨手舉舉手裡的紅酒,卻連應付性的喝一口都不願意。
可能是看出來他的心情不好,那些本來上趕着巴結的老闆們也都悻悻然退了回去。
後來包廂裡一陣歡呼,他擡眼去看,不知道是哪個老闆叫了一些姑娘來,簡單的寒暄了兩句,那老闆神神秘秘的說,“這次的姑娘,可不是外面那些亂七八糟參差不齊的貨,這可都是模特圈裡混的。”
衆人驚呼,他卻不屑的笑了笑。
他也做傳媒,當然知道娛樂圈的水,模特圈哪有那麼好進的,一個三百多人模特公司裡,簽約的模特不超過三十個,其餘的不過是沒名沒分的野模罷了。說到底就是出來賣的。
一個姓王的老闆靠過來,說,“沈總,怎麼樣?有沒有瞧的上的?”
沈世林喝了一口紅酒,彎了彎嘴脣,說了一句,“你們隨便。”
這句話一出來,在場的男人們就都有些壓抑不住,一人摟着一個兩個的模特動手動腳起來,那些女人雖然推辭,不過卻是欲迎還拒。很快就打的火熱,陰暗處扭在一起的也不在少數。
包廂門很快再一次被打開,姍姍來遲的女人尷尬的站在門口,似乎是被裡面的狀態嚇壞了,直到那個姓王的老闆招呼她,“青絲,這裡!”
他擡起頭,不期然撞上一雙靈動的眸子。
愣了愣,把手裡的酒一飲而盡,重新給自己倒了一杯。
居然是那天在路邊看到的女孩。
王老闆一口一個“何小姐”,渾濁的眼睛不住的在她身上滾來滾去,似乎用眼睛就能把她身上那件緊身連衣裙給脫掉。
當然中間還下意識的朝他看了一眼,問了句,“沈總,這個女人……”
沈世林彎了彎嘴角,說,“你們玩。”
她顯然是有些侷促的,沈世林坐在一旁,雙腿交疊起來,端着紅酒杯優雅的品着,目光卻是不住的往那邊飄去。
王老闆的動作越來越過分。拿着紅酒白酒雪碧什麼的統統倒在一起讓她喝,沈世林挑了挑眉沒有出聲。
只看着她接過了酒杯,對王老闆說,“青絲那個廣告的事可就拜託您了。”
竟是一飲而盡。
這種場合,喝酒這種事開了頭就不可能停下,他看着她一連喝了三杯,臉頰紅的像蘋果,即使是臉上那層厚厚的粉都遮不住。
王老闆動作更加過分,摟過去就“心肝寶貝”的亂叫,沈世林看着半推半就的何青絲,心裡竟然無端端的起了火。
本以爲接下來不過是逢場作戲,你來我去歡場上那些事,卻沒想到他沈世林也會看錯了人。
何青絲用力把王老闆推開,從他的禁錮中逃脫了出來。抱着他面前的茶几腿不撒手。王老闆鐵了心要把她帶走,即使是有人有心勸一下也不好意思開口。
沈世林輕笑了一下,看着何青絲臉上的絕望,心裡有一絲快感。
活該,誰讓你沒有分寸勾搭他,誰讓你爲了一個廣告就沒了底線,誰讓你不自尊自愛,來到這種地方,還想保留貞潔?真是笑話。
可是轉眼間,她的手臂就纏上了他的腿。
“沈先生,救我。”
沈世林有些好笑的回過神,拿着手裡的酒杯不住的搖晃,慢吞吞的開口,“哦?你憑什麼,讓我救你?”
他看着腳下的女人死死的咬住脣,過了好一會兒才說,“我是模特,我會走秀,我可以免費給沈先生幹活。我知道我不優秀,可我會努力的!”
努力這樣的字眼,對沈世林來說已經是上輩子的事,但卻並不妨礙他的不屑和嘲諷。他說,“是嗎,我不需要。”
王老闆的拉扯還在繼續,腳下的女人似乎猶豫了很久,最終伸出手觸及到他的腿,“我……雖然什麼都不會,可至少,身子是乾淨的,我願意爲沈先生當牛做馬。”
一句當牛做馬,讓他的心亂了一下。
忍不住開始想象,這樣一個女人,牀上的滋味,應該不會太差吧。
站起來,在她近乎絕望的眼神裡冷聲開口,“把桌上的鑰匙拿出來。”
鬼使神差的,就帶走了她。
其實那個時候要是意識到鬼使神差這個情緒,以沈世林的個性,不會允許後面的故事發生。可是他實在太慶幸,他當時沒有意識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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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有個人將他從庸庸碌碌中救贖出來,也挺好的。
那是他和何青絲真正接觸的開始。
沒有檢查過的女人,他一般是不碰的,生命太脆弱,他還沒活夠,很簡單的理由。可是把她帶回去的那晚,終究是沒忍住,讓她用嘴解決了一次。其實對他來說,即使真槍實彈的上了,似乎也沒有什麼顧忌,可是心裡卻是難言的抗拒,不知道是因爲什麼。
一連幾天沒有去見她,託了秦蔡去查她的底細,知道了一些事,何青絲竟然是重點大學畢業的,法學院高材生,爲了個男人走到如今這一步,最可笑的,那個男人卻出軌了,出軌對象還是個男人。
真是個傻姑娘。
這是沈世林拿到資料的第一反應。反應過來又笑着搖了搖頭。
她傻,跟自己又有什麼關係。
那次法國終究沒有成行,護照簽證什麼的全都辦理妥當,甚至連法國那邊的居住證明也是一下子辦了二十年的,買的房子他親自看了幾次,裝修風格都是按照自己的喜好來的,當初他是真的想要去法國定居。
可是這一切,莫名其妙的終止了,連沈世林自己都不知道是爲了什麼。
b市這個城市,一點意思也沒有,他早就待膩了,可是爲什麼。要取消去法國定居的計劃呢?他不知道,或者說,知道,卻不敢正視那個答案。
那些不敢承認的情緒,讓沈世林更加過分的折磨何青絲,似乎這樣就能證明些什麼,可是每每事後,卻是更加難捱的情緒。
有一次何青絲問他,“沈先生,你到底爲什麼要讓我在你身邊?”
那次是剛剛雲雨之後,難得的一次他沒有動粗,感覺竟是無比的美好。他躺在牀上,有一下沒一下的撫弄着她的青絲。
他也曾經問過自己,爲什麼非要把她留在身邊呢?一時的好心完全可以出了ktv就讓她走,或者收點報酬一夜翻覆之後就讓她走,那纔是他的風格,而不是把自己最鐘意的一套房子轉到她的名下,還給她配了車。
沉?了很久,他說,“還沒玩夠。”
看着何青絲明亮的眼睛一點一點的絕望下去,沈世林的心裡有點難受,也有點痛快,病態的互相折磨。
不過那個她問過的問題他卻是仔細的想了想。留下她總要一些藉口,而這個藉口,不會是他不願意承認的那個。
何青絲的眼睛很美,很美,美的如夢如幻,勾人心神的美。沈世林看着看着,心裡就升起了一個念頭。
正好,沈世文缺隻眼睛,而她的眼睛太美,這個理由足夠說服任何人。雖然說服不了自己,不過說服得了別人就夠了。這個時候沈世林還只是想着,有自己把何青絲玩膩了的那天,有把她從自己身邊趕走的那天。
到時候,就說眼型不配,終止治療方案,不是很簡單的事嗎。
他只是需要一個說服自己的藉口而已。然而這個藉口那麼蒼白,沈世文對他來說就是個屁,別說爲他換眼睛了,不挖了他另一隻眼,就是好的。
那些陰差陽錯的事情堆積在一起,誤會在沈世林看不見的地方,在何青絲的心裡,越滾越大。
沈世林更不知道,要她的眼睛這件事,在何青絲的心裡會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
有人說,沒有安全感的女人容易做出偏執的事,其實是真的。
只是沈世林一直不知道這個道理。
所以當有一天,她躺在手術檯上,私下裡把眼睛換給沈世文的時候,沈世林猜不透她當時是什麼想法,不過他卻知道,這個女孩子,自己無論如何都不能撒手了。
何青絲做手術的時候,沈世林不知道,何青絲什麼時候懷的孕,沈世林也不知道,那個時候他正在忙着用一場婚禮來穩住鬱家人,而因爲何青絲對他越來越大的影響,讓他心驚,下意識的冷落了她。
所以婚禮那天,他看着鬱婉清推了她一把,身下殷紅的血流成河,而她臉上痛苦的表情刺痛了他,更加刺痛他的是,那個女人向來空靈的眼睛,左眼是空洞的。
一瞬間明白了什麼。
總有人說愛一個人能愛到付出所有,沈世林以前不信。遇到何青絲之後到發生這件事之前抗拒着相信,而到這一刻,這個女人在他面前倒在血泊裡,沈世林終於明白,原來愛情真的能叫一個人付出所有。
而他現在願意付出所有換她一個平安和健康。
不理會驚愕的司儀,不理會鬱婉清和她家人的尖叫,不理會身後爸媽的呵斥,沈世林抱起何青絲,拋下這場婚禮,拋下早就等待着的媒體和所有人,瘋了一般的跑了出去。
路上他想,青絲,只要你沒事,只要你沒事,我什麼都可以放棄,我什麼都不要。這份感情一直是你在付出,我慫的就像一直縮頭烏龜,你會明白我的,對不對?你會給我機會,讓我在餘生漫長的日子裡,慢慢給你調教。
只要你沒事,只要你沒事。
一路上飆車,他的手一直在顫抖,目光落在後面的何青絲身上,心跳急促的似乎要崩潰,接連撞了好幾次纔到了醫院,把她交到醫生手裡的時候,沈世林幾乎用盡了全部力氣,直直的倚着牆壁坐在了地上,一身的血,情緒幾近崩潰,直到護士把檢查結果送到他的手裡。
果然是懷孕了,不過又流產了。果然是做了全眼球移植術。
不過人倒是沒事,失血過多有些虛弱,沈世林腳步虛浮的進了病房,跪在牀前,抓着她的手,一直看着她,直到不知多久之後,她終於緩緩的睜開了眼睛。
可是眼裡卻有了疏離。
她叫自己“沈先生”,會客氣的說“你好”,“謝謝”。
沈世林難受的不知如何是好。不過在他心中首當其衝的,是要把她受到的委屈討回來。給她最大委屈的是自己,她有時間慢慢折磨他,可是沈世文和鬱婉清不行。
他說,“青絲,你好好休息,我出去一下。”
沒成想,這一次卻叫她誤會的如此之深,她以爲自己回去繼續那場婚禮,可其實他發了瘋一樣的回去找到了沈世文,狠狠的打了他一頓,又把沈世文名下的幾處房產和地產動了手腳,足夠叫他幾年緩不過來。
沈世林說,“我不叫你哥,你不是我哥。你記着,青絲的眼睛只是暫且養在你這裡,等她身體好了,你遲早要還回來!”
鬱婉清那邊更不用留情,原本不過是想採取最方便的辦法做事,可這不意味着他沈世林沒有資本。鬱氏的企業一夜之間倒了一大批,一個接一個的破產,最後只留下鬱氏的家族企業苟延殘喘,鬱婉清的父親一夜猝死,母親一夜之間憔悴了無數倍。
沈世林看着天空,輕聲說,“鬱伯父,原本不該是你。我從來對你都是尊敬的,可是清清她,動了不該動的人。”
對別人尚且如此狠,對自己更加不用說,沈世林找出來所有的財產,各種公證,打算第二天交到何青絲手上,這次,不論如何,這個女人,他要定了。
可是蒼天總是愛開玩笑,以前他總是沒有決心,讓她失望了一次又一次,如今好不容易撥開雲霧見青天,他下定了決心,她卻失望到底,走了。
有人刻意抹掉了一切痕跡,不然不可能消失的如此徹底。他發了狂一般的找她,從父母家直到幼兒園大班的老師,一切能扯的上關係的人全部找遍,終究是無影蹤。
終於知道再也找不到她的那天,沈世林一個人在酒吧裡喝了三瓶威士忌,一瓶伏特加,醉的不省人事。
宿醉之後,沈世林開始期待着一部電影,那是何青絲唯一的一部電影,他給的機會。
何青絲演的只是一個配角,戲份不多,結局也悲慘,當初兩個人還好的時候。曾經約好了,讓他陪她看這一部電影的。沈世林想,如果她還沒走,應該會去看的吧。
電影首映那天,沈世林很早就去了電影院,一個人在大廳裡轉了很久,想要找尋一個熟悉的身影,可是那個身影跟他擦肩而過,終於還是被他錯過。
而那個時候的何青絲,跟汪仲坐在一個角落裡,進場的時候,隱約看到廣告牌子前面一個熟悉的人影,轉身過去卻又消失不見。
終是錯過。
電影很好看,不管是何青絲還是沈世林都是看到心中五味雜陳,電影裡那個惡毒女配死的時候,沈世林掉了一滴淚,何青絲卻是微笑了一下。
電影散場,何青絲和汪仲從前門離開,沈世林戴上鴨舌帽,面色如常,從後門離場。
兩個身影,曾經糾纏,卻終究走上了不同的路,漸行漸遠,直到各自消失在門後。
再無交集。
三年的時間有多長?沈世林說不上來,只覺得像是過了一輩子那麼漫長。
每週都會去何青絲家裡,一來想着如果何青絲跟家裡聯繫,能得到點消息,二來他當初騙着何青絲領了結婚證,雖然沒辦婚禮,也算是人家家裡的女婿了,照顧她的家人本就是應該的。
興許是上天看他委委屈屈一無所得的忙活了三年,終於看不下去了,終於在三年後的這天,把她送到了自己面前。
有一瞬間是以爲自己在做夢的,可是夢境如此真實,即便真的是個夢境,他也認了。
情緒到最濃烈的時候往往是無言。他看着何青絲進了家門,懷裡抱着一個小的,身後跟着一個男人,心裡怎麼都不是滋味,沈總自己做好了如果她真的移情別戀。他就做個小三,把她搶回來。
哪怕那個男人,是汪仲。
何青絲的幸福,只有沈世林才能給。雖然他曾經失去了資格,可他相信,沒有挖不到的牆角。
尤其是,她懷裡抱着的那個,跟自己如此之像。
那晚他們在外面寒暄,沈世林作爲一個沒有人知道的準女婿一個人躲在臥室裡抽菸,無人問津。直到汪仲走進來。
沈世林沒有給他出聲的時間,幾乎是他進來的那一秒就掐滅了手裡的菸頭,一拳衝着汪仲的鼻子就打了上去。
“你他媽敢碰她,我弄死你!”
懷了弄死別人的心,卻是在錯的時間錯的地點。岳父岳母的臥室,岳父岳母和心愛的女人,還有一個看起來似乎是自己的孩子就在外面,總不能真的毫無形象的打起來。
汪仲顯然也是這樣想的,兩個人只擁到一起不足五分鐘,就喘着粗氣退後了一步。
臉上卻都掛了彩。
那次之後,沈世林就像個狗皮膏藥一樣,貼在了何青絲身上。他託人查過了,千辛萬苦在被抹的一乾二淨的證據裡查到蛛絲馬跡,那孩子是何青絲收養的,不是她生的,跟汪仲的關係也沒有進行到他估摸的最壞的那一步。
真的是好極了。
沈世林倒了一杯酒,站在窗前,伸出手去敬自己一杯,“沈世林,把她挖回來。”
爲了她停留在這個城市,總要她一直陪着自己纔夠本。
這一章字數多,都放在一起發了。寫完心情low爆了,寶寶先睡了,麼麼噠,晚安。
明天秦蔡逗比劇場番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