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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北國之春》

第54章 《北國之春》

“亭亭白樺/悠悠碧空/微微南來風

木蘭花開山崗上

北國之春天/啊/北國之春天已來臨

城裡不知季節變換/不知季節已變換

媽媽猶在寄來包裹/送來寒衣御嚴冬

故鄉啊故鄉/我的故鄉

何時能回你懷中

……”

對李山河來說,《北國之春》可謂是爺爺輩又爺爺輩的歌曲了。但在老一輩人那裡,恐怕流傳最廣的rb民歌就是這一首。老年人ktv聚會,總能聽到這首熟悉的曲調,朗朗上口,就算沒刻意練過,聽幾遍也就記住了。

這首歌一開始在rb流行,爆紅,隨着鄧麗君將之翻唱爲中文,逐漸在華語地區流行開來。甚至劉德華和周潤發也曾翻唱過。

在缺少炒作的年代,能流傳到如此廣闊的地域,歌曲本身的質量,毋庸置疑。

事實也是如此。

此時路邊的街燈已經開始悄然點亮,行人已經不多。微微染黃的燈暈下,李山河低着頭,流水般的音樂在指下傾瀉而出。

坐在賓利裡的大人物,聽着優美的間奏,微微擡着頭,驚覺路兩旁的樹已經抽出了新芽。

他不禁恍然,原來,已經到了春天了嗎?

“殘雪消融/溪流淙淙/獨木橋自橫

嫩芽初上落葉松

北國的春天/啊/北國的春天已來臨

雖然我們已內心相愛/至今尚未吐真情

分別已經五年整/我的姑娘可安寧

故鄉啊故鄉/我的故鄉

何時能回你懷中……”

悄然間,路邊的行人紛紛駐足,當唱到“故鄉啊故鄉我的故鄉何時能回你懷中”這一句的時候,一個女白領突然忍不住心中的思鄉之情,蹲下來,淚水奪目而出。

歌曲彷彿有着魔力,讓這座水泥森林裡匆忙謀生的人們,停下腳步,紅着眼眶,回憶起自己故鄉的美麗風景。春風吹進了家鄉的山谷,閣廊地板的吱呀作響中,院子外的鮮花逐漸綻放,晨霧中浮現出的小石橋,還有春雨中如同避風港一般的白樺木小屋……

童年雖然貧窮,但鐫刻在記憶深處的,永遠都是最美好的回憶。

一曲完畢,最後一個音符尤在空中顫抖。李山河向衆人微微一鞠躬,收起了吉他。

不知是何人帶頭,突然響起了暴風驟雨般的掌聲。所有人都眼中含淚,獻上自己最真摯的敬意。

在這麼長的街頭演奏生涯中,這還是第一次。

rb對陌生人很冷漠,但今天一首《北國之春》,讓他們一下子卸掉了心防。人們爭相上來和他擁抱,不乏四五十歲的中年男子,突然之間就痛哭流涕,喊着“家鄉”“媽媽”,就像一個小孩子那樣無助。

生活不只是眼前的苟且,還有詩和遠方。

這是對這首思鄉之曲最好的詮釋。

場面一度混亂,李山河向衆人連續致意了三次,才終於拖着行李箱,從人羣中走出來。

賓利車早已停在外面,那個戴着金絲眼鏡的中年男子依舊站在那裡,向他一鞠躬:

“先生,我家社長有請。”

李山河面帶警惕,後退一步:“我先問一下,你們不是b社會吧?”

賓利後座的車窗搖下,一個兩鬢略有斑白的中年人探出頭。

“我只是一個想接放學的女兒,卻走錯了學校,被女兒嫌棄的可憐父親罷了。”那人笑道:“我很喜歡你的歌,至少,讓我送你一程?難道你想拖着行李箱去擠電車嗎?”

看到這個人,李山河立刻想起來了:此人正是他統計出的八個索尼高層之一!

想了想,他點頭接受了對方的好意,金絲眼鏡上前,爲他拉開賓利車門。

豪車內的空間極大,李山河把吉他先放進去,金絲眼鏡想幫忙把音箱放進後備箱,被李山河拒絕了,這東西可不能交在他人手中。他直接拖着音箱,坐進了賓利。

金絲眼鏡有些不爽,不過社長在這裡,沒他說話的份兒。

“麻煩您,往樂園莊開。”李山河屁股剛沾上座椅,就直接吩咐道。

金絲眼鏡在後視鏡裡瞪了這沒禮貌的小子一眼,還是啓動了發動機。一聲短促的悶響,豪車很快歸附於安靜。

中年男子大概四五十歲,長的有點像馬雲,但是一舉一動揮灑自如,帶着大人物的從容。他笑着道:“你住在樂園莊?……好久遠的記憶了,沒想到它還在啊。”

“請問您是?”

“呵呵,當年剛到東京的時候,我也在那裡住過。房東太太還好嗎?”中年男子笑呵呵的道。

“……已經是個老婆婆了,最近還嫌棄我練音樂太吵,想把我趕出去。”

“哈哈,果然是房東太太的作風啊。”

閒談片刻,中年人突然目光一凝,轉入了正題:

“當年我就是在戰後的廢墟上,賣可麗餅起家。爲了紀念曾經的奮鬥,我把“御手洗家”可麗餅發揚光大,一直保留到現在。年輕人,能告訴我,爲什麼你把我引以爲傲開發出來的,三文魚塊餵了野狗嗎?”

原來是這樣,李山河恍然。

“我一吃魚就會上吐下瀉。”李山河聳聳肩,“這是源於當年留下的心理陰影。你不用感到愧疚,御手洗可麗餅還是挺好吃的。我也做過廚師,你的手藝挺不錯。”

中年人面色古怪,隨後哈哈一笑:“這是我收到的最真誠的讚美……好吧,有趣的年輕人,我這次就原諒你了。”

李山河聳肩:“您原不原諒我不重要,我只擔心你一言不合,把廚師開除了,那纔是躺着也中槍。”

“躺着也中槍?有趣,有趣。”中年人聞言,又笑了起來。

金絲眼鏡看了眼後視鏡,似乎社長今天一天的笑容,比一年都多?

中年男人笑着,從小冰箱裡拿出一支威士忌,又拿出兩隻杯子,先給自己倒上,然後問:“你要來一點兒嗎?”

“不了,謝謝,我沒到合法飲酒年齡。”

中年男人也不在意,獨酌了一小會兒,又道:“剛纔那首歌很好聽,我能知道它叫什麼名字嗎?”

“《北國之春》。”

“北國之春……果然好名字。我從未聽聞過這首歌,是你自己寫的嗎?”

李山河厚着臉皮承認道:“沒錯,是我寫的。”

中年男子突然面色一板,把酒杯重重的按在桌子上:“你在說謊!”

別看對方之前聊天的時候,和藹如春風拂面,但大人物自然有大人物的套路。擺起威嚴來,上位者的氣勢陡然傾瀉,質疑的目光深沉如獄,車內的空氣彷彿都爲之一凝。

李山河卻早有準備,知曉這一趟順風車不是那麼好搭的。他不緊不慢的道:

“大叔,可別平白污我名聲。我怎麼撒謊了?”

中年男子冷笑一聲:“那歌詞裡分明寫着,‘五年前分別的女友’,你今年纔多大?小小年紀,你哪來寫出這種歌曲的閱歷?”

原來如此。

對方之前倒酒,原來是在不動聲色的試探他的年齡啊。

自己的閱歷,的確是硬傷,尤其在歌詞中明確寫着“五年前”,想抵賴恐怕都不容易。

不過,他早有準備。手機裡一共就那麼幾十首日文歌曲,在抄之前,怎麼不可能先把歌詞理順呢?

李山河仰天大笑,一邊笑,他一邊摘下黑框眼鏡,扔在一旁,然後解開脖子上的圍巾。

他把已經留長的頭髮,從前往後一梳,讓面孔露出來,他湊過去,讓對方看清自己那帥的掉渣的臉:

“帥如我這種程度的男人,十三歲有幾個女朋友,難道很稀奇嗎?”

此話一出,別說社長了,就連金絲眼鏡的臉皮都抖了一下。

十三四歲?還“幾個”?

我十三歲的時候,有一個女朋友都是炫耀破天了好不!

可看着對方帥酷**炸天的容貌,中年男子卻啞口無言。

帥也分等級的,李山河的,就是走在路上都會有女人倒貼的級別。

天生的明星臉!女人的最愛!

李山河冷笑一聲:“這位先生,如果問你比我有錢嗎?是的。你的一件衣服就頂得上我全副武裝。

如果問你比我經歷過的女人多嗎?或許也是的。鈔票可以讓許多女人倒貼。

但是,真正如何打動女人心的問題上——你,不如我。”

說着,他拿起對方放在小桌上的酒杯,晃了晃裡面麥色的液體,側過身,一仰頭,一飲而盡。

灼熱的酒液順着食道而下——該死,是無水威士忌,辣的他差點嗆出來,好懸忍住了。

英俊的少年,做起任何事都是極爲賞心悅目。雖然狂妄,卻狂妄的恰到好處。完美的解答了對方的疑惑,還展示了自己成爲明星的第二大優勢——臉。

中年男子雖然是超級富翁,但最大的缺陷就是長的有點抱歉。如果換一個心胸稍微狹窄的人被如此嘲諷,恐怕早就怒火沖天了。

但他早已不會在乎這等冒犯,看向李山河的目光,已經變成了對後輩的欣賞。只是麪皮上有點過意不去,爲了彌補剛纔氣勢被壓,他笑着道:

“年輕人,你很不錯。如果你想繼續音樂之路的話,我可以安排你和索尼音樂的事業部部長見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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