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六
第一篇 第三紀元的語言與種族
本歷史中,以英語來代表的語言是“西部語”,也就是第三紀元中洲西部各地的“通用語”。該紀元期間,西部語成了幾乎所有居住在阿爾諾和剛鐸這兩個古老王國境內的能言種族(精靈除外)的母語,其使用範圍包括從烏姆巴爾向北直到佛洛赫爾灣的整片沿海地區,以及遠到迷霧山脈和埃斐爾度阿斯的內陸地區。它還沿安都因河向北方流傳,遍及大河以西、迷霧山脈以東的土地,遠至金鳶尾原野。
第三紀元末“魔戒大戰”時期,上述地區仍將西部語作爲母語,儘管當時埃利阿多的廣大地區都已荒無人煙,位於金鳶尾原野和澇洛斯瀑布之間的安都因河岸也幾乎沒有人類居住。
有一些古時候的野人仍然在阿諾瑞恩的德魯阿丹森林中隱居,還有一支古老民族的殘部在黑蠻地的羣山裡滯留,其中許多過去都是剛鐸的居民。這些人都固守本族的語言。而在洛汗平原上則居住着一支北方民族,即洛希爾人,大約五百年前來到該地。但是,所有這些依舊保留着本族語言的民族,都把西部語當作溝通的第二語言,即便精靈也不例外。使用西部語的地區不只是阿爾諾和剛鐸,還包括整片安都因河谷,向東直至黑森林的外緣。就連對其他民族避之不及的野人和黑蠻地人,也有一些能講西部語,雖然說得不流利。
精靈
早在遠古時代,精靈便分裂爲主要的兩支:西方精靈(埃爾達)與東方精靈。黑森林和羅瑞恩的大多數精靈子民都屬於後者,但本歷史中所有的精靈語名稱和詞彙都是埃爾達語的形式,並沒有涉及他們的語言。
本書中涉及兩種埃爾達語:高等精靈語(昆雅語)和灰精靈語(辛達語)。高等精靈語是大海彼岸的埃爾達瑪使用的古老語言,也是第一種以書面形式記錄下來的語言。它已不是一種日常的交流語言,而是變得類似“精靈拉丁語”。第一紀元末,流亡返回中洲的高等精靈仍在典禮,以及記載重大題材的學識歌謠中使用這種語言。
灰精靈語與昆雅語的起源相近,因它是那些來到了中洲的海邊,卻沒有渡過大海,而是逗留在貝烈瑞安德沿海地帶的埃爾達的語言。他們的王是多瑞亞斯的灰袍辛葛,他們的語言在漫長的微光年代中隨凡世土地動盪變遷而改變,已變得與大海彼岸的埃爾達的語言大相徑庭。
流亡者居住在人數比他們更多的灰精靈當中,使用辛達語作爲日常用語。因此本歷史中出現的所有精靈和精靈王族,都說辛達語。他們全都屬於埃爾達一支,即使他們所統治的地區的子民屬於次級親族。他們當中最高貴的是加拉德瑞爾夫人,她出身菲納芬的王室家族,是納國斯隆德之王芬羅德·費拉貢德的妹妹。流亡者心中涌動着對大海的嚮往,永遠得不到平息,而在灰精靈心中,這種嚮往卻在沉睡,然而它一旦甦醒,便無法紓解。
人類
西部語是一種人類語言,不過受精靈語影響,變得更爲豐富柔和。它起初是那些埃爾達稱爲“阿塔尼”或“伊甸人”,即“人類先祖”的人類的語言;這些人類特指身爲精靈之友的三大家族的子民,他們在第一紀元西行進入貝烈瑞安德,在對抗北方黑暗魔神的“精靈寶鑽爭奪戰”中援助過埃爾達。
在推翻黑暗魔神的大戰中,貝烈瑞安德大部分地區都崩裂沉沒了,此後精靈之友們獲得了一項獎賞,便是可以如同埃爾達一般,航海西行。但由於不死之地不容他們涉足,維拉爲他們單獨準備了一座大島,那是所有凡世之地中最靠西的一處。該島名爲“努門諾爾”(即“西方之地”)。因此,絕大多數精靈之友都離開了中洲,居住在努門諾爾;他們在那裡變得偉大而強盛,成爲著名的航海家和擁有許多船隻的王者。他們面容俊美,身量高大,壽命三倍於中洲的人類。這些人類便是努門諾爾人、“人中王者”,精靈稱他們爲杜內丹人。
所有的人類族羣中,惟獨杜內丹人懂得並且能講精靈語。因他們的祖先曾學過辛達語,並將其作爲一項學識傳給了子孫後代,歲月流逝,幾無改變。他們當中的智者還學會了高等精靈語(昆雅語),尊其爲一切語言之首,並用它爲許多聞名遐邇、受人尊崇之處,以及許多王室貴族和聲名卓著之人命名。
但是努門諾爾人的母語主要保留了他們祖先的人類語言:阿督耐克語。他們的王公貴族在後來的驕傲時期摒棄了精靈語,重新使用這門語言,只有少數依然堅持與埃爾達保持古老友誼的人除外。努門諾爾人在威勢顯赫的年代中,曾於中洲西部海濱維護着許多口岸和海港,以便爲自己的船隻提供補給,其中最主要的一處位於安都因河口附近的佩拉基爾。該地使用的便是阿督耐克語,它在混合了許多尋常人類的語言詞彙後,轉化爲通用語,從此沿着海岸在一切與西方之地打交道的族羣中流傳開來。
努門諾爾沉沒之後,埃蘭迪爾率領倖存的精靈之友回到了中洲西北部的海岸。當時那裡的居民已有許多擁有全部或部分努門諾爾人的血統,但其中還記得精靈語的寥寥無幾。杜內丹人身爲既長壽又大有力量和智慧的王者,居住在尋常人類當中,並統治他們,但人們都說,杜內丹人的人數起初便遠遠少於那些尋常人類。因此,他們交結其他民族,治理廣闊疆域時都使用通用語,不過他們擴充了它,並從精靈語中汲取了許多詞彙,豐富了這種語言。
努門諾爾諸王統治期間,這種高貴化的西部語流傳極廣,就連他們的敵人也在使用。而在杜內丹人內部,西部語也用得越來越廣泛,到了魔戒大戰爆發時,精靈語僅爲一小部分剛鐸的居民知曉,日常使用的人就更是稀少。這些人主要居住在米那斯提力斯及其周邊村鎮地區,以及諸位多阿姆洛斯親王統治的附屬領地中。然而剛鐸王國中,幾乎所有地名和人名都有精靈語的形式和含義。有些名稱的起源已不可考,但無疑是從努門諾爾人的艦隊縱橫大海之前的日子傳下來的,譬如“烏姆巴爾”(Umbar)、“阿爾那赫”(Arnach)和“埃瑞赫”(Erech),以及山脈的名稱“艾萊那赫”(Eilenach)和“裡蒙”(Rimmon)。“佛朗”(Forlong)這個名字也屬於這一類。
大多數居住在西部各地北方區域的人類,都是第一紀元的伊甸人或其近親的後代。因此,他們的語言與阿督耐克語有着關聯,有些仍保留着與通用語的相似之處。這一類人包括生活在安都因上游河谷的民族,即貝奧恩一族和西黑森林的林中居民,以及居住在更加靠近東北方的長湖和河谷邦的人。那支剛鐸稱爲“洛希爾人”,也就是“馭馬者”的民族來自金鳶尾原野和卡爾巖之間的地帶,他們仍使用祖先的語言,並用它給新國度的幾乎所有地方取了新名。他們自稱“埃奧爾一族”,或“裡德馬克人”。但這支民族的王者經常使用通用語,而且措辭具有其剛鐸盟友一般的高雅風範。因西部語是自剛鐸流傳而來,在那裡仍保有一種更加優美古雅的風格。
德魯阿丹森林中的野人的語言則迥然不同。黑蠻地人的語言也不同,抑或僅有遙遠淵源,這些人是過去很久以前居住在白色山脈谷地中的民族的殘部。黑蠻祠的亡者便是他們的親族。然而在黑暗年代中,其餘的人已遷去了迷霧山脈南麓,從那裡又有些人進入了空曠的地域,遠至古冢崗。布理的人類便是他們的後代,但很久以前這些人就成了北方王國阿爾諾的臣民,並採用了西部語。只有在黑蠻地,這一族的人類還固守着過去的語言和習俗。他們是一支行事隱秘的民族,漠視杜內丹人,憎恨洛希爾人。
本書中沒有涉及這些人的語言,只有一個名稱例外:“佛戈伊爾”(Forgoil)。這是他們給洛希爾人取的名字(據說意思是“稻草頭”)。“黑蠻地”(Dunland)和“黑蠻地人”(Dunlending)是洛希爾人給他們取的名字,因爲他們膚色深暗、髮色黝黑;故而這兩個名稱中包含的語素dunn與灰精靈語中的“西方”一詞Dûn沒有關聯。
霍比特人
當時,夏爾和布理的霍比特人採用通用語大約已有一千年了,他們使用時依着自己的習慣,隨心所欲,無所顧忌,儘管他們當中較有學問的人在必要場合仍能運用一種更爲正式的語言。
沒有任何記錄表明霍比特人有過自己的獨特語言。他們在古老的日子裡似乎一直都用着居住地附近或周圍的人類的語言,因而在進入埃利阿多後,他們迅速學會了通用語,到定居布理時,已經開始忘記先前的語言。那顯然是安都因河上游的一種人類語言,與洛希爾人的語言同源,不過南方的斯圖爾族在北上來到夏爾之前,儼然已採用了一種跟黑蠻地語有關的語言。
在弗羅多時代,這些語言仍在當地的詞彙和名稱中留有殘跡,其中許多都與河谷邦和洛汗的十分相似。最明顯的是星期幾、月份和季節的名稱;還有與此相類的若干其他詞彙(例如“馬鬆”[mathom]和“斯密奧”[smial]),也仍被廣泛使用,不過有更多保留在布理和夏爾的地名中。霍比特人的人名也頗具特色,許多都是從古老的時日裡傳下來的。
夏爾的居民通常用“霍比特”這個名字來稱呼一切同類。人類則稱他們“半身人”,而精靈稱他們“佩瑞安族”(Periannath)。“霍比特”這個詞的起源基本已不可考。然而,它最初似乎是由白膚族(Fallohides)和斯圖爾族(Stoors)給毛腳族(Harfoots)取的名字,在洛汗還保存着一個更爲完整的詞——“霍爾比特拉”(holbytla),即“造洞者”,而“霍比特”(hobbit)可能是該詞的殘留形式。
其他種族
恩特。倖存到第三紀元的最古老的種族,即“歐諾德民”,或“恩尼德”。“恩特”是洛汗語中對他們的稱呼。埃爾達在古老時日中便知悉恩特的存在,而恩特確實將開口說話的慾望歸功於埃爾達,但他們認爲本族的語言與埃爾達無關。他們創造的語言與其他所有語言都不同,它語速緩慢,深沉洪亮,堆砌音節又囉嗦重複,的確是又慢又長。它由衆多差異微妙的元音和獨特的語調及音量組成,就連埃爾達的學者也不曾嘗試將其用文字記錄下來。恩特只在彼此之間使用這種語言,但他們也無須保密,因爲外人誰也學不會。
然而,恩特自身精於語言,學習迅速,從不遺忘。不過他們更喜歡埃爾達的語言,最愛的則是古老的高等精靈語。因此,霍比特人的記載中,樹須和其他恩特所說的奇怪詞彙和名稱是精靈語,或精靈語的隻言片語以恩特風格串在一起。一些是昆雅語,比如Taurelilómëa-tumbalemorna Tumbaletaurëa Lómëanor,可以對應成“森林陰影密佈,深谷黑暗;深谷林地覆蓋,地域幽暗”,而樹須這麼說,大概是這個意思:“在森林中的重重深谷裡,有一個黑影”。一些則是辛達語,比如“範貢”(意思是“樹須”),以及“菲姆布瑞希爾”(意思是“苗條的樺樹”)。
奧克和黑語。奧克是其他種族爲這支醜惡種族所取的名字形式,
洛汗語中便是如此稱呼他們,辛達語中則是“奧赫”。黑語中的“烏魯克”這個詞無疑與此相關,不過規定它僅指當時從魔多和艾森加德出動的強壯奧克士兵,尋常奧克則被稱作“斯那嘎”(意思是“奴隸”),烏魯克族尤其喜歡這麼說。
奧克最初是北方的黑暗魔神在遠古時代繁衍出來的。據說,他們沒有自己的語言,而是竭盡所能從其他語言中剽取詞句,並依照自己的喜好來歪曲它們。然而他們造出的只有野蠻粗俗的土話,除了詛咒和辱罵,幾乎連自己的需求都不能滿足。這些生物滿心惡毒,甚至互相仇恨,該種族的各個部落和聚居地都迅速發展出了自己的野蠻方言,導致奧克語在不同部落之間的交流中幾無用武之地。
因此,第三紀元中奧克各部族之間交流時使用的是西部語,而許多較爲古老的部落,比如那些仍在北方和迷霧山脈中駐留的,其實已經把西部語當作母語使用了很久,雖然將它用得幾乎跟奧克語一樣令人厭惡。這種土話中的“塔克”意爲“剛鐸人”,是種粗俗說法,衍生自昆雅語的“塔奇爾”一詞,西部語中用該詞來指代一支努門諾爾人後裔。參見第三部卷六第一章。
據說,黑語是索隆在黑暗年代中設計的,他想要讓自己所有的爪牙都使用這種語言,但沒能達到目的。然而第三紀元期間,奧克當中廣泛流傳的詞彙許多都是源自黑語,比如“嘎什”(意思是“火”),不過在索隆第一次被推翻之後,惟有那茲古爾沒有忘記這種語言的古老形式。當索隆東山再起,該語言便又成了巴拉督爾和魔多衆頭領的語言。至尊戒上的銘文便是古老的黑語,而第二部中,以格里什納赫爲首的邪黑塔士兵說的魔多奧克的罵人話則是種更粗俗的形式,該種口語中“沙庫”的意思是“老頭”。
食人妖。食人妖這個詞是辛達語詞“託洛格”的翻譯。這些生物在遠古時代的微光中問世,天生遲鈍愚笨,跟野獸一樣不通語言。但索隆利用了他們,教給他們學得會的些微知識,令他們的心智伴着邪惡增長。因此,食人妖從奧克那裡學來了一部分自己能掌握的語言;而在西部地區,岩石食人妖說的是一種粗俗形式的通用語。
但在第三紀元末,有一支前所未見的食人妖種族出現在黑森林南部以及魔多邊境的羣山中。他們在黑語中被稱爲“奧洛格族”。人們毫不懷疑他們是索隆培養出來的,但不清楚其來源。有人認爲他們不是食人妖,而是巨型奧克;但奧洛格無論體型還是心智都和奧克相去甚遠,哪怕最大的奧克也遠不及他們龐大強壯。他們是食人妖,但體內充斥着主子的邪惡意志;他們是支殘忍的種族,強壯、警惕、兇猛、狡猾,卻比岩石更結實。他們不像那支微光時代的古老種族;只要有索隆的意志驅使,他們就能夠忍受陽光。他們很少開口,僅懂得巴拉督爾的黑語這一種語言。
矮人。矮人是一支與衆不同的種族。《精靈寶鑽》講述了他們的奇特起源,以及他們爲何與精靈和人類既相似又不同。但中洲的尋常精靈對這個故事一無所知,而後來的人類講述的故事,又混入了其他種族的記憶。
矮人大體上是一支堅韌但其貌不揚的種族,行事隱秘,勤勤懇懇,對受害(和受益)都念念不忘,比起擁有生命的活物,他們更熱愛岩石、寶石,以及那些匠人制作成形的物件。古時人類覬覦矮人的財富與手工造物,雙方種族有過敵意。但不管人類的傳說中怎樣渲染,矮人天性並不邪惡,心甘情願侍奉大敵的更是向來寥寥。
但在第三紀元,人類與矮人仍然在許多地區建立了親密的友誼。依照矮人的天性,他們在自己的古老城邦被毀之後,四處旅行、勞作、貿易,應當採用與他們毗鄰的人類的語言。然而他們秘密(與精靈不同,他們不願揭開這個秘密,哪怕對朋友也不行)使用自己的獨特語言,長年來幾無改變,因它已成爲一種學識,而非日常用語,他們將其視爲過往的財富,加以保管守護。其他種族中幾乎沒有成功學會這種語言的人。在本書歷史中,它只出現在那些吉姆利向同伴們透露的地名中,以及他在號角堡防守戰中發出的戰呼裡——至少那不是秘密,自世界的年輕時日以來,曾迴響在多處戰場上:“Baruk Khazâd!Khazâd ai-mênu!”意思是:“矮人的戰斧啊!矮人向你衝來了!”
不過,吉姆利本人及其所有親戚的名字都是源於北方語(人類語)。對於矮人自己秘密的“圈內”名字,也就是真名,他們從不對任何外族人提起,就連在墓碑上也不肯銘刻。
第二篇 翻譯原則
爲了將《紅皮書》的內容作爲一部歷史呈現給現代人閱讀,整體的語言設定都已儘量翻譯成我們當今時代的措辭,保留原始形式的只有那些與通用語性質相異的語言,它們主要出現在人名和地名中。
通用語是霍比特人口頭以及書面採用的語言,自然要譯成現代英語。西部語存在着一些可察覺的變體,而在翻譯過程當中,這些變體之間的差異變小了。筆者嘗試着採用不同的英語變體來代表這些變體;但夏爾的發音與習語比起精靈及剛鐸的高貴人類口中的西部語,區別要比本書中顯示出的更大。霍比特人說的其實大體是種鄉下方言,而剛鐸和洛汗用的則是一種更具古風的語言,更爲正式,也更爲簡潔。
筆者在此要提到一點區別,因爲這點儘管常常很重要,但事實證明卻是表達不出的。西部語的第二人稱代詞(也常見於第三人稱代詞)有着“熟稔”和“敬語”的區別,這與數量無關。然而夏爾用法的特異處之一便是,敬語已經不再用於口頭會話,只在村民當中(特別是西區)還有所使用,他們將其作爲親暱稱呼。這便是剛鐸人談及霍比特人語言的特異之處時提到的種種表現之一。以佩裡格林·圖克爲例,他初到米那斯提力斯的幾天,對所有階層的人,包括德內梭爾宰相本人,均使用熟稔體來稱呼。這大概讓那位年邁的宰相忍俊不禁,但必定令他的侍從們大爲吃驚。毫無疑問,這樣隨便使用熟稔體,爲“佩裡格林在其家鄉地位極爲顯赫”這一流言的廣泛傳播,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讀者將會注意的是,霍比特人如弗羅多,其他人如甘道夫和阿拉貢,並不總是使用同樣的措辭風格。這是有意爲之。霍比特人當中較有學問和才華的人瞭解一些夏爾謂之“文言”的知識,他們能迅速留意並適應那些所遇之人的語言風格。何況,這也是很自然的:慣於旅行的人多多少少能用模仿自那些路遇相處者的說話習慣進行交談,特別是阿拉貢這樣的人,常常要努力掩飾自己的來歷和目的。然而在那段時期,大敵的所有敵人都對古老事物存有敬意,語言自不稍減,他們依據自己的知識,也樂此不疲。埃爾達比其他任何種族都更精通語言,他們掌握了多種語言風格,儘管他們說起來最自然的是一種最接近他們自己語言的談吐方式,而它甚至比剛鐸的語言更有古風。矮人也擅長言辭,能迅速適應同伴的語言,儘管有人覺得他們的發音相當刺耳粗啞。但奧克和食人妖說話隨心所欲,對言辭和事物全無熱愛,他們的語言其實比筆者展現的更加下流污穢。筆者認爲,沒人希望讀到更貼切的翻譯,雖然要找到範例也不難。同種口氣仍可在思維如奧克的人們當中廣泛聽到,枯燥,重複,含着憎恨與鄙視,因與美善隔離太久,連言語都喪失了活力,只有那些僅拿髒話當強大的人聽來不然。
顯然,這種翻譯在任何涉及過去的記敘文中都是不可避免的,因而司空見慣,而且很少更進一步。但筆者做的不止於此:筆者還將一切西部語名稱依其含義作了翻譯。本書中出現的英文名稱或頭銜,都是在表明:通用語中的名稱,較之(或取代了)那些異類語言(通常是精靈語),是“現代”的名稱。
一般而言,西部語名稱都是更古老名稱的譯名,譬如:“幽谷”(Rivendell)、“蒼泉河”(Hoarwell)、“銀脈河”(Silverlode)、“長灘”(Langstrand)、“大敵”(the Enemy)、“邪黑塔”(the Dark Tower)。有一些含義有區別,比如:“末日山”譯自“歐洛朱因”(Orodruin),“燃燒之山”;“黑森林”譯自“陶爾·埃–恩戴歹洛斯”(Taur e-Ndaedelos),“大恐怖之林”。還有一些是精靈語名稱的變體,譬如:“路恩”源自“舒恩”(Lhûn),“白蘭地河”則是源自“巴蘭都因”(Baranduin)。
這樣的處理可能需要一定程度的解釋。筆者覺得,以原始形式來表達所有的名字,會抹殺一項霍比特人觀察到的(而他們的觀點正是筆者主要考慮保留的)至關重要的時代特色:一種廣泛流傳的語言(他們習以爲常,覺得平平無奇,正如英語在我們看來一樣),與那些遠爲古老、更受尊敬的語言餘韻之間的對比。倘若只是照樣描摹所有名稱,那麼現代讀者會覺得它們都是同樣生疏,例見精靈語名稱“伊姆拉綴斯”(Imladris)與其西部語翻譯“卡爾寧古爾”(Karningul)二者都不加改動的情況。但若把“幽谷”稱作“伊姆拉綴斯”,那就好比當今提到溫切斯特時稱之“卡米洛特”,惟一區別在於:這裡所指對象是明確的,而幽谷依然住着一位著名領主;即便亞瑟王如今仍是溫切斯特的王,這位領主也要比他年長得多。
因此,“夏爾”(即Sûza)的名字及一切其他霍比特地名,都“英語化”了。這幾乎沒有難度,因爲構成這類名稱的元素,常常與我們那些更爲簡單的英語地名中的元素相似:要麼是現在仍然使用的詞彙,比如“山丘”和“平原”,要麼是稍作簡化的形式,比如“屯”(ton)而不是“鎮”(town)。但就如前文指出的,有些是衍生自古老的、不再使用的霍比特詞彙,這些就以相似的英語事物來代表,比如wich,以及bottle(“住處”),還有michel(“大”)。
不過,人名的情況有所不同。在那段時期,夏爾和布理的霍比特人姓氏是獨特的,這在幾個世紀前就養成的、繼承家族名字的習慣裡尤其明顯。這些姓氏或是衍生自玩笑的暱稱,或是來自地名,還可能是來自植物和樹木的名稱(特別是在布理),大多數都在當代語言中有直白的含義。翻譯這些名稱幾乎沒有什麼難度,但有那麼一兩個古老名稱的含義已不可考,筆者就滿足於將其拼寫“英語化”,比如“圖克”(以Took代替Tûk)和“博芬”(以Boffin代替Bophîn)。
筆者儘量將霍比特人的首名也作同樣處理。霍比特人常常以花朵和珠寶的名稱來爲女孩命名,但給男孩取的名字通常在日常用語中沒有含義,此外他們的女子名字也有一些大同小異。這類名字包括:“比爾博”(Bilbo)、“邦果”(Bungo)、“波羅”(Polo)、“洛索”(Lotho)、“坦塔”(Tanta)、“尼娜”(Nina),等等。還有許多名字與我們現在所用所知的名字相同,這雖不可避免,卻是巧合,例如“奧索”(Otho)、“奧多”(Odo)、“卓果”(Drogo)、“朵拉”(Dora)、“科拉”(C
ora),等等;筆者保留了這些名字,不過通常都改變其詞尾而使其“英語化”了,這是因爲霍比特人名中a是陽性詞尾,o和e是陰性詞尾。
但是,一些古老家族有選取聽來高貴的首名的習俗;特別是那些出身白膚族的,比如圖克家和博爾傑家。這些名字似乎大多是取自過去的傳奇故事,既有人類的,也有霍比特人的。儘管如今許多名字霍比特人覺得沒有含義,但它們與安都因河谷、河谷邦以及馬克的人類名字十分相似。因此,筆者將這些名字譯成了我們仍然使用或我們的史書中仍能見到的古名,主要爲法蘭克語和哥特語起源。不管怎麼說,筆者依樣保留了首名和姓氏之間的對比,這常常是誇張的,霍比特人自己也十分清楚。起源古典的名字幾乎不曾使用,因爲在夏爾的學識中,最近似拉丁語和希臘語的語言是精靈語,霍比特人命名時很少採用。不論何時,都少有人懂得他們所謂的“王室語言”。
雄鹿地居民的名字與夏爾其他地區又有所不同。如前所述,澤地(Marish)的居民及其住在白蘭地河對岸的支系親族,在許多方面都是獨特的。毫無疑問,他們的許多十分古怪的名字,與先前南方斯圖爾族的語言一脈相承。筆者通常將這些保留,不作改動,因爲它們雖說現在顯得怪異,在他們的時代也是怪異的。它們有種我們或可模糊視爲具有凱爾特元素的英格蘭風格,筆者有時會在翻譯中模仿後者。因而,“布理”(Bree)、“庫姆”(Combe,或Coomb)、“阿切特”(Archet)和“切特森林”(Chetwood)都是依照殘存下來的不列顛命名法構造出來的,依其含義選擇詞語:“布理”即“山丘”,“切特”即“森林”。但人名只有一個是這樣改動的。選擇譯爲“梅里阿道克”,是爲了符合這樣一個事實:該人物的暱稱“卡利”(Kali)在西部語中意爲“快活,歡樂”,而它其實是如今不再有含義的雄鹿地名字“卡利馬克”(Kalimac)的縮寫。
筆者在轉換過程中沒有采用希伯來語及其類似語源的名字。霍比特人名中沒有什麼對應我們的名字中的這種元素。像“山姆”(Sam)、“湯姆”(Tom)、“蒂姆”(Tim)、“馬特”(Mat)這樣的短名很常見,它們是真實的霍比特人名,例如“湯姆巴”(Tomba)、“托爾馬”(Tolma)、“馬塔”(Matta)的縮寫。但山姆和他父親漢姆本來是叫“班”(Ban)和“蘭”(Ran),是“班納齊爾”(Banazîr)和“蘭努加德”(Ranugad)的簡稱。它們本是綽號,分別意爲“懵懂,單純”和“居家者”。不過這些詞已經不再用於口語,而是在某些家族中作爲傳統名字存留了下來。因此,筆者力圖保留這種特色,採用了“山姆懷斯”(Samwise)和“漢姆法斯特”(Hamfast),這是將含義十分接近的古英語詞samwís和hámfæst轉爲現代形式的結果。
筆者將霍比特人的語言和名字譯成讀者熟悉的現代形式,嘗試進行到這裡,筆者發覺自己捲入了一個更進一步的過程。筆者認爲,與西部語相關的人類語言應轉化爲與英語相關的形式。據此,筆者將洛汗語譯得類似古英語,因它既與通用語相關(相對較遠),又與北方霍比特人從前的語言相關(十分接近),此外還和西部語古體形成了對比。紅皮書中有幾處指出,霍比特人聽到洛汗的言談時,辨認出了許多詞句,覺得這種語言與自己的同源;因此,筆者覺得,放任書中的洛希爾人的名字和詞彙不變,而呈現出一種全然相異的風格是荒誕的。
筆者將幾處洛汗地名的形式和拼寫譯成了現代說法,比如“黑蠻祠”(Dunharrow)和“雪河”(Snowbourne);但筆者遵循霍比特人的習慣,沒有一概而論。如果這些名字包含他們能辨認出的元素,或是類似夏爾的地名,霍比特人也以同樣的方法來改動他們聽到的名字。但有許多他們沒有變動,正像筆者所做,例如“埃多拉斯”(Edoras),意思是“王庭”。出於相同的原因,有幾個角色名稱也譯成了現代說法,如“捷影”(Shadowfax)和“佞舌”(Wormtongue)。
這種歸併法也爲表達那些起源於北方的獨特霍比特人本地用語提供了一種便捷方式。倘若這類用語能流傳至今,就會被賦予失傳的英語詞彙最有可能具備的形式。mathom一詞意在令讀者想起古英語詞máthm,以此來表示霍比特人實際用詞kast與洛汗語詞kastu的關係;類似地,“斯密奧”(smial,或smile),即“洞穴”,是smygel的一個可能的衍生形式,很好地表示了霍比特人用詞trân與洛汗語詞trahan的關係。“斯密戈”(Sméagol)和“狄戈”(Déagol)是以同樣方式爲北方語言中Trahald(“鑽洞的,曲折鑽進去的”)和Nahald(“秘密”)這兩個詞造出的同義詞。
河谷邦的語言還要更接近北方語言,在本書裡只出現在來自那一地區,因而也使用彼處人類語言的矮人名字當中,他們“對外”的名字就是用這種語言取的。儘管詞典告訴我們,dwarf的複數形式是dwarfs,但讀者可以觀察到,本書和《霍比特人》一書一樣,都使用dwarves這個形式。假若單數和複數形式各自依其方式逐年發展,那麼“矮人”這個詞就應是dwarrows(或dwerrows),正像man與men,goose與geese。但是,我們不再像提及人,乃至提及鵝那樣頻繁地提及矮人了。人類羣體中的記憶也不再鮮活,無法爲一支如今已被丟棄進民間傳說乃至荒唐故事的種族保留一種特殊的複數形式:前者當中總算還保留了一線真相,而後者當中他們只不過變成了滑稽角色。但第三紀元期間,他們的古老特質和力量儘管已稍有削弱,但仍可窺得一斑:這些是遠古時代瑙格人的後裔,工匠宗師奧力的古老火焰仍在其心中燃燒,對精靈長年積怨的悶燒餘燼也未熄滅,其手中仍掌握着雕鑿岩石的技藝,無人能與比肩。
爲強調這一點,筆者斗膽採用了dwarves這一形式,並因而將他們的形象略作改動,從而能多少不同於後世裡的那些愚蠢故事。Dwarrows本來是更好的形式,但筆者僅在Dwarrowdelf一詞中使用了該形式,以代表墨瑞亞在通用語中的名字:Phurunargian。這是因爲,Dwarrowdelf意爲“矮人挖鑿之所”,已經是個古體詞,而“墨瑞亞”卻是個精靈語名稱,且並非因好感得名——黑暗魔神及其爪牙經營着地下的要塞,埃爾達在對抗他們的艱苦戰爭中,並不會自發選擇住在這樣的地方,儘管若有需要,他們也可以這樣做。他們熱愛綠色的大地和穹蒼的光源,而墨瑞亞在他們的語言中意爲“黑裂隙”。但矮人稱其爲卡扎督姆,“卡扎德人的城邦”,至少這個名字從未保密;因這是他們的自稱,自從奧力在時間的深谷中創造他們,贈給他們這個名字以來,就是如此。
筆者採用“精靈”一詞來翻譯兩個名稱:一是“昆迪”,意思是“能言者”,這是那支種族全體的高等精靈語名稱;一是“埃爾達”,這是去尋找不死疆域,並在創世之初抵達該地的三大宗族的統稱(只有辛達除外)。實際上,這個古詞是惟一的選擇,它一度如同量身定做,用來描述人類對這支種族保留的記憶印象,它對人類的思維來說也並非全然陌生。但“精靈”一詞的含義已經褪色了,如今許多人會認爲該詞暗示着可愛或愚蠢的幻想,而這與古時昆迪的差異,正如蝴蝶與迅捷鷹隼之間的差異——任何昆迪身上都從來沒長過翅膀,翅膀不管是對他們還是人類來說,都是不自然的。他們是一支高貴美麗的種族,是世界年長的兒女,而在昆迪當中如同王者的埃爾達,大遷徙之民、星辰的子民,如今已經離去。他們身量高挑,雖然生着黑髮(菲納芬的金髮家族除外),但有着白皙皮膚和灰色眼睛;他們的嗓音比當今能聽到的任何凡人嗓音都更婉轉動聽。他們是英勇的,但那些回到中洲的流亡者的歷史卻是慘烈的。儘管他們的命運在遙遠的過去曾與人類先祖的命運有過交集,卻又與人類不同。他們的統治很久以前就已結束,如今居住在世界的範圍之外,永不歸返。
對霍比特、甘姆吉和白蘭地河三個名稱的註釋
霍比特。這個名字是發明出來的。西部語中但凡提到這支民族,都用“班納基爾”(banakil),即“半身人”。但當時夏爾和布理的居民用的是“庫都克”(kuduk),這在別處都見不到。不過,梅里阿道克實際上記載過,洛汗之王用的是“庫德–督坎”(kûd-dûkan)這個詞,意思是“穴居者”。如前所述,霍比特人曾說過一種與洛希爾人密切相關的的語言,因此“庫都克”很可能是“庫德–督坎”一詞的殘留形式。根據已經解釋的原因,筆者將後者譯成了“霍爾比特拉”(holbytla),倘若該詞當真曾出現在我們自己的古代語言中,“霍比特”(hobbit)這個詞完全可以是它的一個退化形式。
甘姆吉。根據紅皮書中列出的家族傳統,“加爾巴西”(Galbasi)這個姓氏及其簡化版本“加爾普西”(Galpsi)都是來自“加拉巴斯”(Galabas)這個村子,普遍認爲是來自galab-(“獵物”)和bas-這個大致等同於我們的wick和wich的古老元素。因此,“甘米奇”(Gamwich,讀作Gammidge)似乎是個十分貼切的翻譯。但是,將“甘米奇”縮短爲“甘姆吉”以表現“加爾普西”的過程中,並不是有意體現山姆懷斯與科頓家族的聯繫,不過假若他們的語言中真有任何依據,那類笑話必會頗具霍比特人味道。
實際上,“科頓”(Cotton)代表Hlothran,是夏爾相當常見的村名,該詞衍生自hloth-(“兩室的居所或地洞”)和ran(u)(“山坡上一小羣這類居所”)。它作爲姓氏,可能是hlothram(a)(“村民”)的變體。Hlothram是農夫科頓祖父的名字,筆者將其譯成了“科特曼”(Cotman)。
白蘭地河。霍比特人給這條河取的名字,是精靈語詞“巴蘭都因”(Baranduin,重音在and)的變體,來自“金棕色”(baran)和“(大)河”(duin)。“白蘭地酒”貌似是“巴蘭都因”一詞在現代的自然退化形式。實際上,更早一些的霍比特名稱是Branda-nîn,即“界河”,本來譯作Marchbourn更確切,但由於一個約定俗成、還指的是其顏色的笑話,當時該河通常被稱作Bralda-hîm,意思是“醉人麥芽酒”。
但是必須注意,當老雄鹿家族(Zaragamba)把姓氏改成“白蘭地鹿”(Brandagamba),此時第一個元素其實意爲“邊界地”,“邊界鹿”(Marchbuck)纔是更貼切的翻譯。只有非常大膽的霍比特人,才膽敢當面稱呼雄鹿地統領爲Braldagamba(“醉酒鹿”)。
(本章完)